第三、地价不能卖得超过房子销售价的35%。如果一个地方的房价是1万元/平方米,那么这个楼面地价一般应该卖到3300元/平方米。如果卖上5000元/平方米、6000元/平方米、甚至1万元/平方米,那政府就有点唯利是图了。地价超过房价,面粉卖得比面包贵,很自然就把面包给炒上去了。不承认这条规律的政府就是狗屎政府。你们可以审查重庆政府批的任何一块地,我们的地价从来没有超过房价1/3。
一个重庆市民现在住的破房子是5000元/平方米,突然周边的土地卖到了1万元/平方米,那他当然会想到,1万元/平方米的地造出来的房子肯定是两万,既然新房子能够卖两万元,我的房子也涨到1万元。就这样二手房市场也炒高了。
所以只要动脑筋,比如说我做的任何事,政府是可以控制住房价的。
《经济参考报》:能详细说一下如何不让地价卖得超过房价的35%么?
黄奇帆:其实政府一开始就会知道某个地块会涨得高,那就多拍几块地一起卖,比如我三块地一起卖,开发商如果把它炒得很高,他一下子拿出来的成本就非常高,就给他抬高了门槛。
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想要把地卖高,可以把这里的前景规划弄得很漂亮,然后只拿一块地出来抛,这样就容易被众家开发商炒高,过了半年,我又拿旁边的地块再抛,这时又能炒高。
还有一招。在旧城改造的时候,政府绝对不能让房产商去拆这个房子。房产商去拆,房子成本会越拆越高,政府应该掏自己的钱去把这个危旧房拆了。政府不能只想着赚钱,他们还得考虑社会环境,香港现在一平方米几十万港币,很多有产阶层或者有识之士都跑到深圳或上海去买房了。一个城市失去中产阶级是很大的损失。
再有就是对高档房要收遏制性的物业税。高档房被我们3%甚至5%的特别房产税一收以后房价就炒不上去。
对高端商品住房的税收约束
为节约土地资源,限制高档住房数量,遏制房地产泡沫,重庆市设想:通过征收特别房产税,对高端住房房价和消费加以必要约束。征收的特别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维护。重庆市与财政部税政司共商,特别房产税的政策设计是:
(一)征收对象。方案一:凡城市独栋住房(别墅)或住房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且评估价值达到上年主城区商品住房平均售价3倍以上住房的产权人。方案二:住房评估价值达到上年主城区商品住房市场平均售价3倍以上住房的产权人。
(二)计税办法。拟按评估价值的70%至80%计算。对评估值实施一定折扣后作计税依据,是国际通行的普遍做法。同时,计税时扣除120平方米基本住房建筑面积。
(三)税率。拟采取分档累进税率。方案一:(1)独栋住房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税率为1%;300平方米至500平方米的,税率为1.5%;50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2%。(2)建筑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评估值在上年主城区商品住房市场平均售价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至5倍的,税率为1.5%;5倍以上的,税率为2%。方案二:住房评估值在上年主城区商品住房市场平均售价3倍至4倍,税率为1%;4倍至5倍的,税率为1.5%;5倍以上的,税率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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