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统计,2008年林业(本文所述林业,对应于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202)》中的林业(行业代码为A02),下同。)新设立外商投资项目90个,比去年同期减少25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7280万美元,同比上升24.13%。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0.33%和0.19%。
从外资来源地看,以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计算,2008年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毛里求斯、英国、日本等国家或地区位居林业吸收外资来源地的前五位,分别占该行业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62.48%、 16.61%、 8.28%、 4.34%、 2.25%。
图1 2008年林业外商直接投资主要来源地
2008年林业,亚洲十国/地区(香港、澳门、台湾省、日本、菲律宾、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尼、韩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77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770万美元,同比分别减少21.43%和增长149.42%;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85.56%和68.11%。
欧盟对华投资新设企业4家,同比上升30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50万美元,同比增长443.48%;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4.44%和4.34%。
美国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2家,同比下降50%;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3万美元,同比增长8.62%;新设立企业数和实际投入外资金额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分别为2.22%和0.36%。
从资金投向区域看,东部地区林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6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157万美元,分别占全国同期吸收外资总量的51.11%和35.63%。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是广东省、福建省和江苏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30家、4家和2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3268万美元、1603万美元和729万美元,分别占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18.91%、9.28%和4.22%。
中部地区林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8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387万美元,分别占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31.11%和31.17%。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是湖南省、江西省和湖北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10家、9家和1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2948万美元、1182万美元和789万美元,分别占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17.06%、6.84%和4.57%。
西部地区林业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6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736万美元,分别占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17.78%和33.19%。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名列前位的省是云南省和四川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分别为2家和3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3583万美元和1507万美元,分别占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20.73%和8.72%。其中,广西自治区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587万美元,占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3.4%。
图2 2008年林业外资主要分布地区
从利用外资方式看, 2008年林业新设中外合资项目10个,外商独资项目78个,中外合作项目2个,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分别为1268万美元、15949万美元和63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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