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政风建设。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国务院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的会议。从严控制以国务院名义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严格控制庆典、论坛等活动。国务院及各部门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企业和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活动,不为这类活动题词,不发贺信、贺电。继续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实行量化指标控制。中央部门公用经费统一压缩5%,出国出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经费都要有所减少。鼓励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加快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中央机关要抓紧研究改革方案,争取尽早推出。
(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措施,不能流于形式。
(七)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大追逃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之财。
温家宝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和江苏省、四川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央管理的企业、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工委、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应邀出席了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地)、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廉政建设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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