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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晓梧:要从制度上保证“劳动致富”最光荣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2010 年 0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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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研究员

“我们不仅要通过发展,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把“蛋糕”分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改革分配制度,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温家宝总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对分配问题格外关心。在今年的“两会”上,收入分配问题也是代表委员最为关注的焦点话题之一。对于如何分好“蛋糕”,专家学者们也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观点。近日,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研究员。

要扭转工资总额占GDP比重不断下降的局面

记者:这次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报告都格外关注收入分配问题。作为研究劳动经济方面的专家,您对目前我国的收入分配差距状况是怎样看的?

宋晓梧:应当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必然出现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这是不可避免的。但问题是,10%最富的人占有45%的财富,10%最穷的人只占有1.4%的财富,基尼系数高达0.45以上,肯定有失误之处。对于目前的收入分配状况,我认为,最需要引起重视的就是要扭转工资总额占GDP比重不断下降的局面。1980年、1990年和2000年分别17%、16%、12%。2000年后,这一比重略有上升,徘徊在12~12.5%之间。再考虑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过高,与改革初期相比,可以断定,普通职工的实际收入占GDP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了。在一些地方,劳动者的工资,尤其是农民工的工资曾出现过十几年不增长的局面。这种状况造成居民消费比重失衡,已经严重影响到宏观经济的投资与消费比例,进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长远发展。中央正是看到了这种状况,才强调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改革分配制度,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记者:对于这种工资总额占GDP比重不断下降的趋势,应该怎样从理论上进行解释?

宋晓梧:这是资本收益过分压低劳动报酬的具体表现。因为生产要素掌握在资本所有者手里,可以通过契约形式将工人获得的报酬压低在下限。这种倾向如果不能得到抑制,势必将普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压到可能的最低。现在,我国资本过分压榨劳动的情况已经比较严重。据报道,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半数以上工人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62%的员工一周工作7天;山西煤矿矿主在京争相购买豪宅,而一些地方则出现过包身工等等。其中,农民工工资问题是资本过分压榨劳动的典型。全国农民工总人数约1.2亿,在制造业、建筑业的从业人数分别战到60%、80%。农民工资本来就低,最近20多年增长非常缓慢,还经常被大量拖欠,成了突出的社会问题。近期一些地方出现“民工荒”,在很大程度上是农民工比较效益过低的结果。在充分肯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私营企业对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的同时,必须正视企业中劳动者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国有企业职工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相对好一些。但由于种种原因,为数不少的企业经营管理者获得了与私人资本大致相同的权力,在分配方面,特别是在企业改制、改组过程中出现了相当严重的侵害或剥夺普通职工权益的事件。这也是资本收益压低劳动报酬的类似表现。

关键是要增加普通劳动者的收入

记者:资本收益压低劳动报酬其实是一个如何维护劳动权益的问题。对于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最近,常修泽教授在《广义产权论》一书中强调了劳权问题。他认为,继资本、土地、技术等要素产权被确定后,应将劳动者的劳动力产权和管理者的管理产权纳入产权范围。上世纪90年代王珏教授也提出过“劳者有其股”的问题。赋予劳动者以产权,能否解决目前存在的资本收益过分压低劳动报酬问题?

宋晓梧:这些探索都是很好的一家之言。据我所知,早在1962年,前辈经济学家骆耕漠就提出过劳动力所有权的问题。其实,马克思已经对劳动力的所有权问题进行过科学的分析。马克思对劳动、劳动力、劳动者三个概念在经济学上作了严格的区分。他认为,劳动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是脑力体力的总和,劳动力的所有权就在劳动者身上。工业化把劳动者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向雇主出售劳动力使用权。资本家购买的是工人的劳动力,不是工人的劳动,更不是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是劳动力的所有者是很清楚的,否则劳动者无法和雇主达成劳动关系。在达成劳动关系前,劳动者是自由的,与奴隶或农奴完全不同。劳动力不等于劳动者,劳动力成为商品并不等于劳动者成为商品,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独立平等地位。所以,劳动力的所有权问题从根本上说是清楚的。

记者:我理解常教授他们提出这个问题,主要是通过为劳动者增加一个“收益管道”。就是教授所说的,(对于劳动者)不但应该给工资报酬,还应该给劳动产权的收益。

宋晓梧: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大企业,在支付给员工工资之外,也有为职工购买企业养老保险等的,还有所谓“分享工资理论”。似乎也可以说是为劳动者增加了工资外的“收益管道”。就我所知,少数大企业把增加职工福利收入作为吸引优秀人才的一个筹码,还不是普遍的做法。

从现实情况看,赋予普通劳动者劳动产权面临着两个方面的困难。一是从理论上讲,工资就是购买劳动力使用权的价格。从某种意义上讲,雇主支付工资也是一种产权交易,劳动者拿到工资后把自己的劳动力使用权交付企业管理者。二是赋予普通劳动以产权尚缺乏实现途径。技术与管理作为稀缺资源,已经实现了按市场需求计价,比如说专利等等。而给普通劳动者产权,目前无论通过政府还是通过市场都还没有找到超出工资福利之外的恰当实现方式。

现在的突出的问题,是劳动力价格本身就被压低了,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下降。为什么不先解决这个问题呢?

来源: 中国改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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