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你们关于设立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规划面积10.3平方公里,分A、B两个区块。A区规划面积4.1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沙坪坝区西永镇劳动村红庙社、尹家院社、三重堂社、冉家湾社、青杠林社、兴隆村大石堰社、白房子社、三根黄桷树社、童善桥村周家糟房社和渝遂高速公路,南至沙坪坝区西永镇中柱村喻家院社、童善桥村赖家堡社、清水溪社和周家糟房社,西至沙坪坝区西永镇香蕉园村张家堡社、劳动村茶店桥社、长五间社、兴隆沟村大田坎社、乌龟石社、黄桷湾社和襄渝铁路,北至沙坪坝区西永镇香蕉园村张家堡社、大田坎社、劳动村红庙社。B区规划面积6.1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沙坪坝区陈家桥镇中峰寺村龚家湾社和黑石堡社,南至沙坪坝区曾家镇汤家村彭家坝社、五里冲村大地巴社,西至沙坪坝区陈家桥镇石滩村红生基社、拉弓脊社、赖石坡社、双黄桷村社、虎溪镇复兴寺村黑竹林社、花朝门社、曾家镇龙荫村杨家湾社、汤家村夹朝门社、玉石碑社和任家坝社,北至沙坪坝区陈家桥镇中峰寺村黄泥堡社、全家垭口社。
二、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5]5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实行封闭管理。重庆市人民政府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拟定综合保税区的开发实施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要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组织综合保税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四、海关总署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的监管、服务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为推动重庆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做出贡献。
2010年2月15日
(本文来源:重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