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日中服地块的现场说明会上,叶向忠表示,参与中服地块竞买联合体中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是一家,但是必须有一家的注册资本金超过50亿元;参与的开发企业也可以不是一家,但是必须有房地产企业一级开发资质,而且其中一家的注册资本金必须超过20亿元。同时还规定竞得土地后,金融机构必须自用,剩余部分不得出售只能出租,地价款需一次付清。
按照叶向忠的说法,这些条款是抬高门槛杜绝没实力的企业前来“搅局”,防止出现大龙地产的情况。同时他还表示,土地出让金的支付额度是就市场情况而言,目前自己还没有看到市场有任何衰退迹象,因此现阶段出让的土地将依然执行地价款一次性付清,并表示在今后的土地出让中,会根据地块的实际情况制定中服地块的类似条款,以保证土地可以正常开发上市。
而不久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公示的大望京2号、3号、4号、5号地中,也出现了“必须一次性付款”和“除住宅和公寓外原则上不许散售”的条款。此外在公告中还首次出现了“要求竞买人无拖欠地价款等不良记录”,以及“土地成交后须一次性付款”条件。这意味着,竞买人必须“无前科”、“不差钱”。
有专家表示,一次性付款的要求,可以过滤掉很多不具备资金实力的开发商。对于这些非住宅立项土地,这次的出让条款要求,“除住宅、公寓外,产业功能项目须长期持有或经营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分割出售小产权”。这就把喜欢“商改住”、习惯散售商业物业的开发企业挡在门外。
可见,随着打击囤地力度的加强,市国土局正在细化土地出让的细节工作,在价高者得的前提条件下附加了“信用评级”、“实力评级”、“经营模式评级”等苛刻条件。
一级开发将配建配套设施
2006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并于当年底对门头沟新城城子地区21-218号用地和石景山区南宫住宅小区地块的一级开发实行了公开招标,首次将土地一级开发权推向了市场,但是经过三年的运作,这一政策于2009年底宣告作废,转而由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模式。
记者了解到,在一级开发权下放的三年中,大部分土地未能按照约定完成拆迁,一定程度上对土地市场的供应造成了影响。
在收归土地一级开发权的同时,业内对于将来土地市场供应的土地质量非常关注。叶向忠表示,目前正在跟市规划委研究,尽量在土地一级开发中清理完拆迁工作,为企业提供可直接开发的成品地块,以缩短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考虑是否将一些配套设施如医院、学校、道路等修建完成后再入市交易。
同时记者从戴德梁行了解到,目前该公司正在帮助旧宫政府规划一块1000亩的土地,目前正在做一级开发,他们的作用是在土地一级开发时就用市场的规则确定土地规划,比如地块将如何划分、如何配建商业、如何符合开发商的需求等。商报记者 赖大臣
相关链接
全国闲置满两年的土地达14.5万亩
国土部部长徐绍史在近日举行的国土系统土地卫片(卫星遥感图片)执法检查会议上透露,国土部门2007年之前供应给开发商的地仍有10万亩未开发,如果加上2007年的3万亩和2008年的1.5万亩,全国房地产供而未建满两年的土地达到14.5万亩。根据国土部的规定,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将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