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密集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前后,地方政府也纷纷做出反应:上海降低公积金贷款限额,广州严查闲置土地,深圳打击捂盘囤积,南京和杭州则对首次置业提供购房补贴。
纵览各地方政府调控政策,一线城市由于房价上涨过猛不得不出手遏制,二线城市则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在中央层面房地产政策渐趋明朗之后,地方政府调控同样“雷声”大。不过,这些措施能否收到明显效果,尚需时日加以观察。
一线城市调控风声紧
在二套房贷政策收紧前夕,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率先表示,将从税收信贷政策调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加强市场监管等四方面采取措施,以遏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宣布,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3.4平方米而再次购房的,为购买“改善型住房”,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降低为60万元。
广州市几乎同时提出,扩大土地和商品房供应,盘活闲置土地,抑制房价过快上涨。2009年12月30日,广州首度明确对闲置土地征收增值地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负责人称,一旦新政实施,被认定是闲置用地的地块,开发商首先要补交的增值地价,可能就是原来地价的几倍甚至十几倍。
开发商囤地成本将大大增加。业界最为关注的是,土地闲置费不再按月计收,而是统一规定按出让土地价款20%或划拨土地价款20%一次性征收,逾期不缴纳土地闲置费的,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土地闲置费总额1%。的滞纳金。
2009年以来,广州市开始逐步对2007年底至2008年初出让的几幅高价土地进行处理,被收回的原中莱地王已在2009年重新出让,金地的番禺地块则实行退地退款,保利金沙洲和富力云祥路地王还在商议中。而新办法的出台让那些囤积或闲置土地的开发商承担着更大的风险。业内人士认为,广州闲置地处理细则若能严格认真执行,对于缩短房企开发周期,防止囤地、囤房,可能会产生一定成效。
一边是严查闲置土地,另一边再次提出限价房。广州市房管局局长谢晓丹表示,2009年上半年喊停的限价房用地可能重启,具体的供应规模正在调查摸底。
而深圳市国土委则开始对全市房地产开发销售、经纪、估价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非法预售、发布虚假广告、囤积房源、合同欺诈、售楼现场不按规定公示规定事项、不按规定填报项目手册、未取得预售许可前违规收取定金、意向金、诚意金等。
随后,深圳市又将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大幅提高,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从2.23万套增至约5万套。翻倍的数字表明,深圳市政府欲通过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量,解决中低收入住房问题,并平抑市场房价。
二线城市或继续力挺
就在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同时,2009年卖地收入高达1200亿元的杭州市推出了29条房产新政,不论是否杭州户籍,手中无房者在杭州市区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就可获得房款总额1.3%的财政补贴。
不仅是首次置业给予补贴,在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出售住房,并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的,同样给予房款总额1.3%的购房补贴;因房屋拆迁选择货币安置的,在市区购买普通住房给予超过货币补偿款部分1.3%的购房补贴。
杭州天龙房产中介表示,营业税“2改5”对炒房和购买非普通住宅抑制作用明显,但杭州的新政相当于补贴了因营业税受影响的客户,抵消了宏观政策的执行力。新政中一户家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的相关优惠政策,这对一些炒房家庭,继续起着“鼓励”作用。
不仅仅是杭州,南京市在2009年底就率先提出购房补贴。在南京市首次购买普通住房(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总房款0.5%的购房补贴,仅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购房家庭,在2010年出售原住房并且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的,也给予房款总额0.5%的购房补贴。而个税补贴则将取消,之前南京市对超过两年的二手房买卖,缴纳个税后政府还要补贴40%,2010年政府不再予以补贴。
1月6日浙江省舟山市也宣布,对首次购房者给予所征收契税全额的财政补贴,对以家庭为单位在舟山仅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购房者,个人所得税全额或差额退还。而长沙2008年底出台的购房补贴也继续执行,长沙市的首次置业低收入家庭可继续享受8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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