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岁末,中央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房价措施,明确提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随后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房价调控政策,但有急有缓,有轻有重。
一些一线城市紧随中央政策出台调控措施,例如深圳市率先提出抑制投机性购房行为,提出通过加大对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土地供给等政策支持力度,平抑过快上涨的市场房价,且在土地利用规划中也充分考虑保障性住房用地。
上海市提出《关于上海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税收信贷政策调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加强市场监管四方面采取措施,遏制地价、房价过快上涨。相比一线城市的“沉稳”,二线城市的政策中就多了更多的主动和创新。
与此相比,青岛则继续推行大部分购房优惠。近日,青岛市政府有关部门表示:除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执行国务院最新规定,由“2年恢复到5年”外,青岛其余各项购房优惠政策保持不变,顺延至2010年12月31日。其中包括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仍维持20%的比例,最高可贷40万元;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契税税率按1.5%征收,家庭以18周岁以上子女名义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仍可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等。同时为了维护交易工作秩序,将交易登记、免税手续办理期限顺延至2010年1月31日。
青岛购房政策的做法,有观点认为,存在化解中央调控政策的可能性。反观2009年青岛房价,居全国二线城市前列:在全国处在前列《2009年7月中国城市房价排行榜》青岛7月份新房价格8301元/平方米,二手房价格为8160元/平方米,在全国城市房价排行榜中位列第 11位。
成都调控矛头则指向销售环节。2009年底,成都市出台《成都市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成都市商品房预售网上签约暂行规定》两个文件,从开发企业预售方案的规范到网上签约系统的监管,双管齐下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
两个文件将从2010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预售方案须经审核并在现场和网上同时公示,开发企业需严格按照方案执行;自留房源在预售许可前明确,初始登记前不得上市交易;楼盘调价先申报,新价公示前必须按原价销售;建立透明售房网,凡是可售房源,开发企业一律不得拒售;设立网上投诉平台,开发企业须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房管部门将通过曝光、记入信用档案、关闭网签系统暂停销售等处罚措施,对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打击。成都市房屋销售中的“无证预售”、“捂盘惜售”、“信息虚假”,以及随意涨价等行为将在全国率先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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