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就“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这一消息,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业税征收的想法实际上很早就有,北京曾经在2008年就计划征收,但由于奥运会以及之后的金融危机等原因,而被暂时搁置,“但方案是早已制定好的”。在房地产模拟试点中,北京最有可能在2010年开征物业税。
刘桓介绍,政府开征物业税的设想是,第一步对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第二步是扩大到对住宅进行征税,其中对非普通住宅和普通住宅的征税也有先后顺序。
刘桓说,要把老百姓现在持有的存量房、住房从无税变成有税,影响会非常大。“就目前情况而言,我认为,对普通老百姓持有的房屋征税条件还不成熟,想征收有相当难度。”
他分析说,成熟的条件包括,首先,房地产登记信息要准确,另外,在中国,要征收物业税恐怕必须考虑对居民的基本住房免税。“那么,什么叫居民的基本住房,是按照面积计算还是套数计算,如何进行区分有一定困难。”刘桓表示。 (记者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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