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审计署网站消息,2009年,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办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作为重中之中,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先后组成17个审计组,对汶川等7个重灾县(市)及部分省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共计195个重建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落实、资金筹集分配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15个主要问题;向纪检机关移送案件1起,检察机关已立案逮捕并起诉2人,公安机关拘留11人;向审计署上报情况简报和工作动态17期,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办紧紧围绕“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的审计目标,按照“以规划为龙头,以资金为主线,以重大项目为重点,一手抓重大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一手抓重大体制机制性障碍和重大管理漏洞的反映”的工作思路,做到了“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事中防范,积极寻求解决审计发现问题的最佳途径。先后向有关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具审计建议函或审计情况通报共13份,提出整改建议25条,如跟踪审计发现,唐家山堰塞湖后续处置工程由于资金分配管理关系未理顺,开工一个月后资金还没有到位,工程可能因此停工,而汛期即将来临,下游地区度汛安全面临严重威胁,为此审计组及时督促四川省水利厅和绵阳市政府协调解决,避免了工程停工可能造成的后果。
二是注重社会责任,加强与灾区有关单位和社会民众的沟通协调,指定专人与17个重灾县对口联系,动态掌握重灾县和30多个省级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灾后重建情况,还与1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增进与社会各界的交流。
三是注重政策评估,及时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信息。如审计发现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部分内容亟待修订和完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筹集困难缺口大、重建资金统筹不够使用效率不高等7个问题,通过审计署反映后,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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