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2010年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对“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股票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范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所得一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此次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适应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新华网)
2010年1月限售股解禁总额度环比增8成(名单)
数据显示,2010年1月份股改限售股的解禁额度为490.50亿元,比2009年12月份减少209.31亿元,减少幅度为29.91%。首发、增发配售、定向增发等部分的解禁额度为6282.70亿元,比2009年12月份增加3225.20亿元,增加幅度为105.48%。1月份合计限售股解禁额度6773.20亿元,比2009年12月份增加3015.89亿元,增加幅度为80.27%。按目前的市值情况估算,1月份为2010年年内单月解禁额度第二大的月份。
数据显示,2010年1月首发机构配售部分和定向增发机构配售等非股改部分涉及的公司有31家,其中,首发原股东限售股解禁的公司有14家,首发机构配售股份解禁的4家,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解禁的有11家,认股权证行权股份解禁的有1家,股权激励限售股份解禁的有1家。属于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解禁的泛海建设、渝开发、中铁二局、金融街、宏图高科、华仪电气、广电网络、ST鲁置业、深天健、中青旅、华星化工,属于首发机构配售股份解禁的中国国旅、齐心文具、太阳电缆、圣农发展,因为是被机构投资者持有,存在套现压力。【详细】
不同限售股征收也不同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详细】
2010年一月大小非解禁股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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