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首次列出时间表;中央部门审计整改查处近百人,追回归还26亿
本报讯(记者 杨华云)国务院首次为公开部门预算列出时间表,争取3年内实现向社会公开全部部门预算。
前日,国务院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作的落实审议意见报告显示,审计署提出将会继续推动中央部门预算公开,争取再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所有的中央部门预算都向社会公开。
上海曾以涉及秘密拒公开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深圳、广州等地将详细的部门预算向公众公开的作法受到公众广泛关注,但上海等地曾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而国务院的部门预算,目前也未有一个向公众公开。
在今年3月的全国人代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面对预算公开问题曾表示,“既然公开,就应该让大家能够听懂,能够看懂,能够反映出意见来。如果把预算每一个项目都公开的话,恐怕是一个洋洋几十万页的大文章。这方面既要符合人民的意愿,也要做到可能和可行,使预算公开真正能够发挥人民代表和人民监督预算的作用。”
今年6月,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报告,时隔半年,国务院就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情况再次报告。
压缩出国费等经费5.97亿
此次常委会上,国务院报告了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09年10月底,已追回或归还被挤占挪用的资金26.34亿元,审计发现的119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3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6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国务院还报告了落实常委会对2008年中央决算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在压缩公务开支方面,中央部门2009年压缩出国费等三项经费共计5.97亿元。
公务车采购扶持自主品牌
采购公务用车方面,2009年国务院印发了《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政府公务用车向自主品牌倾斜,从2009年开始,各级政府和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自主品牌汽车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为落实该要求,财政部正会同国管局、中央纪委等部门研究起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管理办法》,研究确定自主品牌汽车标准,以控制公务用车采购档次、价格,扶持自主品牌发展。(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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