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二十三日最新通报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中国闲置土地的房地产用地多达一亿平方米,约占中国年度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的七分之一。其中,过半闲置土地是由于政府原因和司法查封所致。
据国土资源部调查,截至目前,全国闲置土地的房地产用地约有一万公顷(等于一亿平方米),闲置土地中因规划调整为主的政府部门原因和司法查封的约占百分之五十五。
国土资源部官员解释说,这闲置的一万公顷土地不仅包括二00三年以来中国实行土地招拍挂后出让的土地,也包括此前协议出让的土地。最近五年来,全国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年平均出让规模为六点七万公顷。
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国土资源部官员强调,第一,对于已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要按照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收土地闲置费。第二,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第三,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尽快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处置方案,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利用。
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尤其是关于对供而未用土地的回收。”主要是一些地方政府担心会影响当地招商引资的环境。
为加强对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炒地行为,国土资源部二十三日还通报了九省区十八宗房地产开发土地闲置情况。据介绍,这次挂牌督办的十八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分布在北京、上海、浙江、山东、福建、湖南、广西、吉林、宁夏九省区。其中,闲置满一年未满两年的有十一宗,闲置满两年的有七宗;按闲置原因分类,企业自身原因的有五宗,政府拆迁未及时交地原因的有五宗,城市规划调整原因的有五宗,其他政府及有关部门原因的有三宗。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将督促各地依法处置此次挂牌督办的十八宗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促其及时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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