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电视台报道12月22日上午,四川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成都召开,标志着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展开。按照本轮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另设置共同管理机构6个。通过改革,新组建了8个部门,调整并规范了5个部门,撤销了12个机构。
新组建8个部门
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中小企业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经济委员会、信息产业厅和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乡镇企业局(中小企业局);
组建省能源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建设厅;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挂外国专家局的牌子;
组建省公务员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不再保留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挂靠人事厅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党委机构序列;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挂核安全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组建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政府大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
调整并规范设置5个部门
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由卫生厅管理,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民防局牌子;
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省经济委员会管理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将省物价局的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物价局牌子,不再保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物价局;
将省农业机械事业局的职责划入农业厅,农业厅挂农业机械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农业机械事业局。
此外,根据本次机构改革方案,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政府办公厅挂参事室、研究室、金融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