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明确政策走向][将增中低价位和限价房 抑制投机购房][对楼市影响不大][将研究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政策][内地出现明显通胀可能性小][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2010年年底][减征小排量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至明年底][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延长1年]
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营业税政策调整,对交易成本影响有多大?我们不妨做个测算。
根据去年年底国家出台的优惠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中原地产的分析师向记者介绍,对于有出售需求的客户而言,一旦税率达5%的营业税政策正式调整,转让成本势必上升。
如出售一套持有满2年但未满5年的普通住房,总价计100万元,按照现行税费制度所需缴纳的营业税为0,但政策调整后便需缴纳5.55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营业税一般都要加上城建和教育附加费,因此总税率为5.55%)。
如出售一套持有满2年但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房,转让价计500万元,原先买入价计300万元,按照现行税费制度所需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为11.1万元(差额的5.55%),但政策调整后便需缴纳27.75万元(全额的5.55%)。⊙记者 李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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