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沈阳市“25条房产新政”到今年年底指定会取消。如果您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购房,还能省下一笔银子!有关人士透露,不排除明年沈阳市还会推出新的房产优惠政策的可能,相关部门正在进行调研。
“25条新政”有效期14个月
2008年11月,沈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活跃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意见》决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25条活跃房地产市场的新政策,即“25条房产新政”。其中包括:个人购买商品房缴纳专项维修资金,按现行标准的75%收取;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查档证明费减半收取等等。记者粗略地算了一下:买一套70平方米、总价在35万的房子,享受“25条房产新政”后,可以节省近3000元。
沈阳市房地产研究所所长、沈阳市房地产开发研究会会长范翰章认为:新政对沈阳市的房地产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为,“能给老百姓做的、能为开发商想的,沈阳市政府全都做了。”
多项利好助推沈城楼市
“新政”出台后,今年年初,沈阳市公积金中心又出台了“11条新政”,在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做了很大的调整。加上今年沈阳市政策出台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货币补贴等多项利好政策,今年以来,沈阳市的房地产市场始终保持平稳、快速的发展态势。
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随着观望的结束,沈阳市的二手房买卖又开始“井喷”。记者注意到,今年1~10月,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每天都要接待8000多人,其中二手房办件业务量同比增加50%,商品房办件业务量同比增加30%。
购房需求年底集中释放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随着新政的即将到期,沈城许多楼盘都借此“东风”大卖,从9月以来,沈阳楼市一直保持火爆的态势。9、10、11三个月,商品房市场成交量一直在升温。有关人士分析预测:在全国楼市低靡的去年,沈阳市销、预售面积达到1320万平方米,位列全国第三。按现在的发展势头,今年沈阳商品房销售面积超过去年应该不是问题。
不过,本报也提醒那些购房百姓:买房子是家庭中的一件大事。如果您已经相中了一处房产,那么应该在“新政”到期之前尽早出手购房。如果仅仅是跟风,那么建议您还是要谨慎一些。(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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