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150度及以下:0.4463元/度
151至400度:0.4463+0.02元/度
400度及以上:0.4463+0.12元/度
价差不大居民反应不敏感
□本报记者胡苏
福建省自2004年就已采取阶梯式电价收费方式,至今已运行了5年多时间。但由于不同档次之间的电价差距不大,不少居民对这一阶梯式的价格调节作用并不敏感。
目前,福建省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分为三档:月用电量在15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的,每千瓦时价格为0.4463元;月用电量在151-40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的,每千瓦时为0.4663元;月用电量在401千瓦时以上部分的,价格为每千瓦时0.5663元。
福州电业局的抄表工张师傅向记者透露,早在2004年福州就开始实行三档电价。张师傅说,“一开始还有不少市民弄不明白,老找我们打听。到现在实行四五年了,大家基本上都清楚了,而且在我们每月发给大家的电费单上,也把计算的方法写得一清二楚。”
张师傅告诉记者,阶梯式电价开始实行的头两年,不少住户为了少缴电费,还琢磨出一些“招数”。比如一家开两个户名,装两个电表,把大用电量分摊到两个表上,这样总能按照最低价计算电费。“不过后者这一漏洞被电业局发现,已基本被堵上了”。
对于阶梯式电价的计算,张师傅表示,“这也非常方便,一般我们只管抄表,把每户居民用电量如实上报就行了。电业局再套用设计好的公式,一算就知道每户用户该交多少钱了。”
三台电视机、四台空调、冰箱、电脑、洗衣机、电磁炉……“平时不注意,算起家里耗电的玩意儿,还真有不少。”张文胜掰起手指头,跟记者数了起来。老张是一位普通的福州市民,家中有父母、老婆和子女,老老少少7口人住在一起,每月用电量都要超过600度,光电费就要交上三四百块钱。
老张告诉记者,家里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现在电价又贵,特别是这个阶梯式电价,用得越多价钱越高,每月缴电费都心疼得要命。
根据设计,阶梯式电价目的在于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用电的基础上,对用电越多的高收入者征收越高的电价,通过这样合理反映供电成本,又能兼顾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还有利于鼓励居民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浪费。
但经过5年的试点,仍有部分市民反映,由于不同档次的电价之间差距不大,通过电费高低促进节约用电的效果并不明显。
“无所谓什么阶梯,我们反正用电少,没什么很明显的感觉,”厦门市一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陈琦告诉记者,他和爱人两口子,夏季每月用电大约120度,冬季每月仅用100度电左右,基本感觉不到阶梯式电价的作用。
“即使每月用电量超过150度,超出部分不过每度多缴2分钱;每月用电量超过400度,超出部分每度再多缴1角钱。”陈琦说,实际上,对于每月能消耗400度电的家庭来说,可能并不在乎多花几元钱电费。“这样的价差幅度,恐怕难以起到调节杠杆的作用。”
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有不少福州市民认为,若要真正发挥阶梯式价格的调节作用,就应进一步降低低用电量电价,提高高用电量电价,真正做到让“富人补贴穷人”。
“价差幅度较小,可能更多考虑到居民心理和经济上的承受能力,”对于福建省的“阶梯式电价”的制度设计,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如此认为。
“阶梯式电价的价格幅度设计很重要,至少要让穷人感受到价格差异带来的区别。否则价格差距太小,难以达到‘阶梯式’的效果,因此这一制度还需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林伯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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