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农业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周年通气会上了解到:近10年来,农业部在编制规划、安排资金等方面切实加大了对西部地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近10年来采取的措施
一是指导西部地区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贯彻实施工作。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农业部多次采取组织研讨、学习交流、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帮助西部地区加深理解、提高执行能力。内蒙古、宁夏先后出台了本省(区)的农机化促进条例,广西、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和新疆等6省(区)修订完善了本省(区)的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二是加强规划指导。农机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就西部地区的发展重点和任务进行了单独安排。主要是努力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机械化、草原建设和草场改良机械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机械化,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机械化。
三是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10年来,共安排各类资金64.77亿元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农业机械化。其中,农机装备更新和购置补贴资金61.04亿元,占全国安排总量199.97亿元的30.7%;重大农机化技术推广资金0.14亿元,保护性耕作试验示范资金0.82亿元,优粮工程--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资金1.49亿元,旱作节水、产地烘干、水稻育插秧基地、农用航空等其他基建项目资金0.51亿元,救灾柴油、秸秆还田、特色农机化技术等其他财政项目资金0.7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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