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山西省政府斩断部分煤老板和地方官员之间官商勾结腐败链条的决心,一面是浙江煤老板集体血本无归、损失惨重的窘境,一场“晋国进、浙民退”的博弈开始了。“煤变大戏”如何和谐“南腔北调”——
王老板身在浙江平阳,心里却牵挂着在山西省忻州市的煤矿。一年多前投入1亿多元的煤矿,至今总共开工3天——因为山西的“煤矿整编”行动,这个矿不能再生产,每天还要支付抽风、排水等各种费用。赴山西投资煤矿,是不少浙商的投资方式之一,他们甚至被形容为“炒煤团”。统计显示,目前浙商在山西投资煤矿企业超过450家,投资总额约500亿元,控制的煤炭资源年产量在5000万吨以上。
山西整编煤矿
王老板的困局,源于今年4月山西的煤矿整编行动。山西省这场史上力度最大的煤炭资源行动,要将全省在册的2840多座煤矿收归国有;到2010年仅保留1000座;兼并重组后的煤企,规模原则上不低于年产300万吨,单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
浙商在山西投资的煤矿,单井产量大都无法达标——这意味着他们投资的煤矿要被兼并或关闭。王老板在忻州投资的煤矿规模只有15万吨,当然在兼并之列。
让王老板无法接受的,是对煤矿价值的评估。首先,评估机构由政府部门和兼并单位指定;其次,评估对象仅限固定资产,如地面建筑、矿井设备的投入,而不是按资源储量进行评估,“也就是说,一座储量100亿吨的煤矿和1000万吨的煤矿,评估价格没什么区别。”由此导致的结果可能是,评估价往往只有实际投入的1/4或1/3,大多数浙江“煤老板”将因此而血本无归。
一边是山西省政府斩断部分煤老板和地方官员之间官商勾结腐败链条的决心,一面是浙江煤老板集体血本无归、损失惨重的窘境,一场“晋国进、浙民退”的博弈开始了。
浙商抱团抗议
11月9日,浙江煤老板们动用“娘家”势力。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属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起草的一份建议书,通过特快专递从杭州同时发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山西省人大、山西省政府。
建议书中表示:山西省就煤矿重组出台的部分文件,在合法性、合理性上可能存在严重问题。建议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山西省人大对上述文件依法进行必要审查。同时,该团体还向山西省人民政府、发改委和煤炭工业厅等机构发出邀请,希望对方参加本月18日在杭州举行的“地方产业政策延续性与企业投资信心”研讨会。
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秘书长蔡骅说:“还没有收到对方书面回复函件,但在电话联系时,对方已表示会来杭参加会议。”
浙商资本投资促进会表示,对于山西省大刀阔斧进行的煤矿征收的总体目的和方向并不怀疑,但是对其具体手段和措施的合理合法性表示质疑。他们提出,我国的煤矿最早都是国有企业开采,各地小国营、小集体煤矿后来大量涌现,鼓励、吸引外来民间资本投资矿业,进行采矿权有偿出让,均有法律和政策的依据。
浙商与山西省的讨论重点是:对于这些民营煤矿的征收补偿,不符合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比如,对于合理的煤矿生产规模,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整合后矿井规模不低于30万吨/年,新建矿井规模原则上不低于60万吨/年,回采率不低于国家规定。而山西省的相关文件提出,到2010年底,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文件中规定的煤矿生产规模,超过了国务院批准的山西省在2006年确定的合理规模。
蔡骅表示,请山西省政府有关部门来杭州与这些律师、专家们沟通,并不是要给他们提什么要求,只是特别从法理的角度提出意见。这也关系到一个地方产业政策的延续性,以及企业的投资信心问题。
记者观察:“国进民退”不该猛于虎
如果国有企业在获得垄断资源的同时,又获得垄断利润,将使民营企业生存环境极度恶化。而民营资本流向金融市场则会使得中国虚拟经济过度发达,不利于金融经济安全,也破坏了国有企业资本市场的生存环境。要严防国进民退后国有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将垄断成本转嫁给其他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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