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拍板大桥今年底前动工,图为珠澳口岸人工岛所处海域。(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国务院正式批准港珠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大桥主体建造工程将于今年年底前分阶段动工。参与大桥报告的权威部门人士透露,中央在批建大桥的同时,也将在参与协调工作、工程项目管理、融资及跨界施工等涉及中央事权的多项事宜,出炉至少六项新政策给予支持,以保证大桥项目顺利建设推进。
港珠澳大桥跨越珠江口伶仃洋海域,被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专家组定义为世界级项目、大型跨海陆路通道,囊括了交通行业内路桥隧岛各项工程,“一国两制”三地不同法律体制、基建程序、技术标准体系等。
权威消息人士说,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上报中央的大桥工可研究报告中便明确提出,本项目协调工作量大,且存在涉及中央事权的多项事宜,项目融资、建设等过程中需中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该消息人士透露,中央可望“特事特批”出台至少六项新政策支持大桥加速上马。首先,成立以中央政府牵头、粤港澳政府参与的协调机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涉及三地的重大问题;监督落实粤港澳三方政府签订三地协议,为项目建设和运营及有关的管理体系的设计和三地协调提供基本的法律基础。
其次,大桥项目收费还贷期可超过《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具体以还清贷款所需期限为准。据目前的财务评价研究结论,大桥需在营运第29年后才能还清所有贷款,而考虑到项目建设期5年半,即项目收费期为34年半,该收费期超过了内地《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最长收费期限,需特别批准项目收费年限。
大桥还清贷款后可继续收费以满足项目运营养护开支。在项目收费还贷期满后,项目日常运营养护成本较大,如果由三地政府出资将增大政府财政负担,考虑到项目跨三地的特殊性,参考香港和国外类似项目运作模式,建议批准大桥继续收费,但收费标准将大大降低,以项目收费收入与项目营运支出基本平衡为目标。
澳门口岸可在内地水域填海修建。经大桥工可研究报告显示,对多个澳门登陆点及附近用地情况进行了比选研究,大桥澳门登陆点附近没有可供建设澳门口岸的用地,据最新规划,敲定澳门口岸将与珠海口岸共设于同一人工岛,也要在内地水域填海修建,需经请国务院批准。
大桥项目法人可向港澳银行融资借贷。据粤港澳政府的共识和建议,项目资本金以外部分将由未来的项目法人(暂名“大桥管理局”)通过贷款解决。考虑该法人由港粤澳三方共同组建、港澳两地的银行有参与大桥海中桥隧主体工程贷款的意向,参考《外债管理办法》,建议在项目能做到外汇收支平衡的情况下,申请批准项目法人可向港澳两地的银行借贷。
商业银行可提供短期融资以支付大桥运营前期现金流不足部分。据目前的财务评价研究结论,大桥项目运营前期将会出现现金流不足的情况,为此,在三地政府提供担保或承诺或类似支持的情况下,参考国家银监会有关政策规定,经向国务院或国家银监会申请特批允许商业银行在项目运营前期提供短期融资以支付现金流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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