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整合并购小煤矿山西煤炭业重洗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厅长王守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论是国有煤矿还是集体、民营、个体煤矿,只要是证照合法的企业,兼并重组的主体企业,都将按国家和省政府的规定,对他们的资产和资源给予补偿。
新出台的煤炭企业重组补偿机制为,被兼并重组的煤矿,凡是在2006年2月28日之后已向国家缴纳资源价款的重组后的新企业,要退还该企业剩余资源量的价款,并按照原价款标准的50%给予经济补偿。
在2006年2月28日之前已向国家缴纳资源价款的重组后的新企业,在退还剩余资源量价款的同时,按照原价款标准的100%给予经济补偿。除经济补偿外,煤炭企业也可按照资源资本化的方式,折价入股,作为在新组建企业中的股份。到2010年底,山西省的矿井总数要从2598个减少到1000个。
“矿难、偷漏税、过度开采是国家整合私营煤矿的原因所在。”负责兼并事宜的山西省煤运集团一位姓李的先生对记者说,仅从公布的数字看,山西2008年就有16起矿难,死亡532人,但其实真正的死亡人数绝不止这些。很多私营小型煤矿的安全存在隐患,调查显示,乡镇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是国有重点煤矿的11.3倍。将煤炭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协同操作,统一管理,死亡率将得到最大限度的降低。
而煤炭企业偷漏税现象也普遍存在。据煤炭和税务部门估计,近两年,山西煤炭实际产量在8亿吨,而每年的报表产量只有6.5亿吨,每年有1.5亿吨左右煤炭逃脱了监管,每年流失税费百亿元以上。“往往煤还没有挖出来就已经卖出,很多私营矿主直接与购煤者现金交易,而大量现金也不存入银行,因此在报税方面存在很多漏洞。”李先生说。
私挖乱采严重更是触目惊心。小煤矿为了多出煤,虽然年产量只有15万吨,但很少有按照规定执行的,大多数都会产出20万至30万吨,对煤层造成很大破坏。由于小煤矿大都只有一口主井,如果过度深层开挖,会对还没有探明的周边煤层造成破坏,挖出10万吨,有可能会使20万吨煤无法使用,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因此,国家有关部门整合、并购小型煤矿的做法被认为是对煤炭资源的一次拯救行动。
内存资源价款
指国家有关部门在并购煤炭企业时补偿款的主体部分。比如一座储量为100万吨的煤矿审批通过后,企业要提前缴纳每吨2元至6元不等的资源价款,如果该煤矿已经开采了30万吨,而此时该煤矿要接受并购或者整合,那么未开采的70万吨煤的资源价款,国家要以1.5倍赔付给煤矿主。小煤矿被并购的补偿分三块,资产、资源价款和其他损失补偿,加起来每座投资亿元以上的小煤矿能得到5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补偿。(记者 张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