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外部经营环境,根据《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经一[2005]412号)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09年丰台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导向
2009 年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扩大内需,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指导思想。
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
大力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对节能环保领域、自主创新领域、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高端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对解决就业作用大、税收贡献大、开展便民服务效果明显的中小企业加大支持力度;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科技服务平台、资金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平台、智力支撑平台和政策信息平台等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支持力度。
三、专项资金的申请资格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均可以申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专项资金的申请程序
(1)项目申报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以后请认真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
(2)各项目申报单位请在4月 2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丰台区财政局企业科(丰体北路九号丰台区财政局510室)。联系人:梁志会 联系电话63896670)
五、项目申报材料内容及上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材料内容
1 、项目申报书。
2 、可行性分析报告。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企业财务报表(2008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 、申报贷款贴息的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银行进账单或银行贷款承诺书。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企业公章,装订成册。
(二)材料上报方式
1、项目上报方式:
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用软盘上报一份电子文档,同时用A4纸打印一份装订好报一份文字材料。
2、项目申报书填报要求
内容详实,理由充分,指标量化,如实填报。具体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申请理由及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体目标及分阶段实施计划、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包括资金筹集的渠道及使用)以及详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3、各申报单位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有效。
附:项目申报咨询收费服务
报价:不含异地差旅费用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如当次项目申报未成功,下次申报免前期申报费用。
项目服务时间范围:4个工作日起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89
电话:010-88828427 ;010-88828323 ; 010-88828302
传真:010-88828310
网址:www.chinagate.cn
E-MAIL:chinese@chinagat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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