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加强政府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丰台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丰台区产业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征集丰台区2009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建设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符合我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产业、特色产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街区、低端产业的淘汰和改造升级以及国家、北京市支持并要求区政府配套资金的产业项目。凡在我区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产业活动单位,均可申请使用本基金。
(一)高端产业类
1、高新技术业。主要支持技术研发(取得证书的)和升级改造、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实验室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的项目;
2、文化创意产业。主要支持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影视制作和交易、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交易、广告会展、古玩及艺术品交易和设计创意的项目等。
(二)特色产业类
1、花卉产业。主要支持重点花卉产业园(基地)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花卉研发、花卉组培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和现代交易平台建设的项目;
2、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旅游业、都市型现代农业、现代物流业和商贸流通业。
主要支持民俗、生态等旅游项目的市政配套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园(基地)的配套设施建设、农产品深加工及储运设施建设;支持物流园区和配送中心的设施升级改造、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和商贸流通业的专业市场的改造升级的项目;
3、服装产业。主要支持服装设计展览展示的设施建设、新面料产业化、交易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服装交易方式转变升级的项目。
(三)产业集聚区和特色街区类
主要支持产业集聚区和特色街区的标识、广告、市政配套设施和环境建设的项目。
(四)改造升级类
以产业升级为目的的出租大院整治改造、低端产业的改造和业态升级的项目。
(五)需要区政府配套支持的产业项目类
国家、北京市支持并明确要求区政府予以资金配套的产业项目。
二、项目征集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及我区产业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
(二)项目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经营、按章纳税,无不良记录;
(三)项目真实存在,建设内容具体,创新性强,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成长能力,能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项目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五)必须是新开工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六)同一年度内未享受其他专项资金支持。
三、不予支持的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基金不予支持。
(一)已经获得有关部门专项资金支持的;
(二)项目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应由政府其他资金支持的。
四、扶持方式
(一)投资补助。主要用于项目的研发、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涉及产业发展全局性、可持续性的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资金到位情况给予适量的补贴,补助额度按《丰台区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二)贷款贴息。主要用于支持具备一定水平、规模和效益且与银行已经签订贷款合同或承诺函的项目。最高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且同时不超过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贴息支持时间不超过三年,对逾期利息和罚息不予贴息。
五、项目征集时间
请各有关部门于2009年3月6日前,将填写的《丰台区2009年度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建设项目征集表》和《丰台区2009年度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建设项目征集汇总表》,加盖公章的表格及电子版报送区发改委投资科(区政府2号楼101室)。
联系人:梁艳玲 联系电话:83656317
电子邮件: liangyL2004@sohu.com
附:项目申报咨询收费服务
报价:不含异地差旅费用
【项目申报代理服务】:如当次项目申报未成功,下次申报免前期申报费用。
项目服务时间范围:4个工作日起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89
电话:010-88828427 ;010-88828323 ; 010-88828302
传真:010-88828310
网址:www.chinagat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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