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创新项目:A档不低于55万元、B档不低45万元,C档不低35万元的无偿资助。
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由北京市直接推荐到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采取先行申报后立项支持的方式,对于在国家立项的重点创新项目,组织单位给予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60%的资金支持。
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拨款70%,视项目执行情况拨付其余资金。
(一) 综述
1、资金基本情况
本专项资金作为科技部创新基金的地方支持资金的方式组织实施,专门用于鼓励和支持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资金。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是创新资金的项目组织单位。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组织单位申报。市科委创新资金面向全市科技企业;从中关村管委会申报的企业必须纳入中关村科技园区统计范围,且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从海淀园管委会申报的企业须为海淀区创新企业。
2、支持方式与额度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2009年度资助项目分为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其中一般创新项目有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两种支持方式,其他类别均为无偿资助方式。无偿资助方式包括:
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给予立项项目不低于15万元的无偿资助。
一般创新项目:A档不低于55万元、B档不低45万元,C档不低35万元的无偿资助。
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由北京市直接推荐到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采取先行申报后立项支持的方式,对于在国家立项的重点创新项目,组织单位给予不低于创新基金支持数额60%的资金支持。
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支持的项目立项后拨款70%,视项目执行情况拨付其余资金。
3、支持领域
每年度公布的《项目领域指南》详细阐述了当年基金支持的行业范围和具体说明。《2009年度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申报领域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明确了当年创新资金支持的范围和主要着力点。申请创新资金的企业应把握以下方向:
(1)必须按照企业所掌握的自主核心技术和产品应用范围,在《指南》中选择一个方向申请创新资金,并按照相应的申报要求准备材料。没有明确列入《指南》的项目,如果申报项目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产品市场前景好,而且申报企业具备较强的开发能力,也可以提出申请,并按最相近的技术方向准备申报材料。
(2)《指南》中,在不同技术领域的方向上有些行业或产业有交叉,企业应按照拟申请项目的技术创新重点,选择相应技术领域或子领域。
(3)申请企业准备申请材料时,需特别注意在技术领域、子领域、方向三个层面上对企业能力、项目所处阶段、项目所应具备的条件、申请资助的方式、以及应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如:专利证书、许可证、批文、查新报告、检测报告、用户报告等)等有关方面的要求。请申请企业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准备,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凡不能满足要求的企业,请不要申请。
(4)属于在《指南》的技术领域、或子领域、或方向中明确指出不支持的项目,或其它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已经比较成熟以及市场竞争激烈而又没有明显竞争优势的项目,企业不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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