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生产部长2009年9月17日签署第377号决议,宣布结束对原产于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的自行车用橡胶轮胎(南共市税号4011.50.00)的复审调查,继续维持2003年第121号决议中确定的最低限价措施,即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上述涉案产品分别限定2.59、2.71及2.59美元/公斤的最低FOB离岸价格。上述措施于2009年9月19日生效,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