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显示,争取到2015年,中部地区实现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提升、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进展的目标。研究人士表示,此《规划》的出台或许可以终结中部地区“不东不西”的尴尬地位。
会议指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六省在内的中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在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是,中部地区也面临着诸多制约长远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三个基地一个枢纽
江西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麻智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务院此次会议对中部地区的定位并没有与前期发生变化,仍然是三个基地一个枢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不过,这位地方政府智囊机构研究人士认为,此次对于经济带和城市群的提法是最大的亮点,此前只有城市群的说法在十七大报告中曾被模糊提及。
北京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赵宏认为,中部地区是中国总体发展不可或缺的环节。“这片连接东西两部的过渡地带不可能出现跨梯度发展。”赵宏表示,如果跨梯度发展必将给全国造成极高的成本。
目前的事实是,东部的产业几乎已经饱和。而中部的衔接尚未出现明显效果,西部的发展也未成气候。不过,如果中部发展提速对东西部将是明显的利好。而且,中部具备一些发展基础。无论是湖南的“农业大省”称号还是湖北的“重工业基地”。
麻智辉认为,这次会议中提及经济带和城市群意味着中部地区推动的城市群战略为中央层面所接受。目前除了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城市群之外,全国地方提出城市群的概念接近二三十个。
无论是概念性城市群或者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推出的速度和频率都太高。赵宏认为,国家应该再注意控制一下节奏和速度。“否则,一个区域或者概念的热度将无法得到持续。”
新“增长极”破局
有观点认为,中部地区有望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2009年以来,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布局区域经济的步伐明显加快,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的区域经济政策呈全面开花之势,由地方经济向区域经济的转化已现破局性态势。除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四大区域经济板块划分外,各地的区域经济联盟、区域合作机制、区域经济空间组合、区域功能分工等,出现了实质性的发展。
据悉,目前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经济区域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首先是由国家制定单独成型的区域规划的,包括北部湾、珠三角、江苏、辽宁、横琴、关中天水等区域。其次是由国家制定区域性政策的,包括长三角、海西经济区、滨海新区等。再次是国务院批准的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包括浦东、武汉、长株潭、成都、重庆以及深圳等。
研究数据表明,目前中部省份主要有中原城市群、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皖江城市带、环鄱阳湖城市群、太原都市圈等城市群概念。中部城市群GDP总量已接近4万亿元,达39647.88亿元,占整个中部GDP的62.25%。
观点称,规划明确了中部地区的优势和定位,指明了中部地区的发展方向,规划细则的落实有助于区域内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中部地区的发展增添动力,中部地区有望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中部地区的农业、能源、装备制造业、交通运输业以及相关公司有望从中获得更大的发展。
“中部崛起”大事记
●2004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构想。
●2005年3月,全国政协召开国家十部委(局)参加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提案协商现场办理座谈会”,中部崛起由此“破题”。
●2006年3月,在全国人大十届四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积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变得分外明朗。
●2006年9月18日,中部六省省委书记、省长以及部分中央部委负责人会聚郑州,“中部崛起”的横向合作付诸行动。
●2008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布署中部地区崛起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2008年初,编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列入了国务院的工作日程表。
●2008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初稿)开始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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