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周二颁布若干意见称,加大对中小企业财税扶持力度,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范围,并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缓解其融资困难.
新华社报导援引该《意见》称,将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2010年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提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比例;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权益保护,对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困难中小企业,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或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10年底.
此外,加强和改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加快技术改造,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提高企业协作配套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当前中小企业经受着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影响,克服生产经营困难、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应变力,成为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
截至2008年底,中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60%左右,上缴税收接近国家税收总额的50%,解决了75%以上城镇就业.目前,中国65%的专利、75%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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