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程建设的可行性
一、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区域性技术模式
通过十多年大量试验研究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外技术,集成创新了适应不同类型旱作区、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包括东北平原区、东北西部干旱风沙区、西北黄土高原区、西北绿洲农业区、黄淮海两茬平作区、华北长城沿线区等六大类型区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试验示范结果表明,这些模式不但农艺上先进可靠,而且机械化作业可行,能够适应我国土地经营规模较小、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的农业生产现状。
二、研制开发了先进适用的专用机具
先进适用的专用机具是保护性耕作得以有效实施的必要保证。通过与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共同进行的配套研究,我国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研制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已经开发成功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适合我国国情的中小型保护性耕作配套机具。主要包括小麦、玉米免耕播种施肥复式作业机具、秸秆还田粉碎机、稻草旋埋机、深松机、植保机械等,并已形成系列,实现批量生产。目前,我国约有100多家企业生产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许多大型农机企业已储备了一批专用机具的制造技术。农业部每年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专用机具试验选型,选择推荐一批性能较好的机型,向社会进行公布,为农民购置机具提供指导,国产保护性耕作机具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这些机具能够为开展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提供保障。
三、具备了较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国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时期,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阶段。中央关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等政策导向要求,为加快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提供了有利契机。
我国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农机作业水平不断提高。2007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42.5%,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由初级阶段跨入中级阶段。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的生产机械化取得了重大突破。近年来,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大,农民购买农业机械和采用先进农业生产技术的积极性高涨,为积极推进保护性耕作创造了良好机遇。尤其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也必将为发展保护性耕作提供强大政策动力。
四、积累了较为成熟的建设管理经验
通过长期以来的实践,农业与农机部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性耕作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措施:(1)重视建章立制。先后组织制定了《保护性耕作技术实施要点(试行)》、《保护性耕作项目实施规范(试行)》、《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监测规程(试行)》、《保护性耕作项目检查考评办法(试行)》等技术文件和管理规范,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建立专家顾问组,进行巡回技术指导。(2)加强宣传培训。组织编发了《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教材》、《保护性耕作知识问答》、《保护性耕作机具参考目录》、《保护性耕作宣传片》、《保护性耕作宣传画册》等宣传培训材料,采用现场会及各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性耕作。(3)探索运行机制。努力建立政府推动、农民参与,以农机专业组织和农机大户为主体,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及维修、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为支撑的保护性耕作综合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市场化服务机制,促进保护性耕作良性发展。这些管理经验,为实施好保护性耕作工程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五、构建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平台
随着全球保护性耕作技术的不断发展,国际保护性耕作的技术交流与合作越来越活跃。近年来,我国先后开展的保护性耕作国际合作主要有:(1)实施中加合作项目,争取加拿大政府的支持,组织部分省和项目县的技术管理人员赴加进行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2)组织国际交流与研讨,与加方共同组织保护性耕作专家论坛,与联合国亚太农业工程与机械中心共同组织亚太地区保护性耕作国际研讨会。(3)组织实施瑞士先正达保护性耕作研究项目,支持陕西省农机局和西北农林大学开展黄土高原保护性耕作技术研究。(4)实施948项目,引进国际先进保护性耕作技术、机具与智力。此外,还编辑出版了中英文对照的《中国保护性耕作》图册,创建中国保护性耕作网站,营造对外交流平台。这些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实施保护性耕作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先进技术与经验。
总的来看,保护性耕作在我国的试验示范已取得基本成功,社会和农民已有一定的认识基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开展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时机、条件基本成熟,大面积推广应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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