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
中国网 杨楠
9月2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赵双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库热西·买合苏提,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武,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李锐,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介绍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本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等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白玛赤林介绍说,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目前西藏共有六地一市73个县,总人口287.08万人,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5%以上。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西藏经历了非同寻常的历史进程,简言之,就是两大跨越。
第一个跨越,社会制度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人类社会历史进入上世纪五十年代时,西藏仍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社会,十四世达赖是封建农奴主阶级的总代表。在这个制度下,占总人口不足5%的农奴主占有几乎全部生产资料,而占人口95%以上的农奴和奴隶则一无所有,更谈不上什么人权。当时在农奴中流传着这样的话:“能带走的只有自己的身影,能留下的只有自己的脚印。”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西藏获得和平解放。1959年,中央人民政府与西藏各族人民一道平息了由西藏上层反动统治集团发动的武装叛乱,并实行了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从此,在社会主义道路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西藏历史进入了新纪元。广大翻身农奴和奴隶成为国家的主人、西藏的主人,享有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自主管理本地区本民族事务的权利。
目前,在自治区34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占94%以上。在全国人大代表中,西藏自治区有20名代表,其中12名为藏族公民,门巴族、珞巴族公民各1名。西藏自治区历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人民政府主席都由藏族公民担任。在自治区、地(市)、县三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占77.97%。1965年以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250余件地方性法规。
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和西藏自治区成立,为西藏各族人民广泛享有人权、为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保障,不仅是西藏社会制度的伟大跨越,而且是人类文明发展史和世界人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巨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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