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全国妇联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将妇联组织纳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体系,通过适当提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扩大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渠道,推动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工作。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在贷款覆盖面、贷款额度、贷款组织、奖补机制等方面都实现了新突破,体现了国家对创业就业工作和妇女发展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问:《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指出,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实施扩大就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新时期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任务,要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三农”问题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当前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下,如何有效拉动农村内需更是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经济的长久稳定发展才能有所保障,以内需拉动为主导的经济模式才有坚实的基础。做好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是支持“三农”建设的重要方式。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劳动力转移,广大农村妇女日益成为农民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村留守劳动力的主力。推动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一方面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关系到经济社会稳定的全局,另一方面有助于支持农民工创业,保障妇女发展权益。
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政策措施,是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的实际举措,将促进就业工作和支持“三农”建设有机结合,既有助于缓解金融危机造成的农民工就业压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拉动农村地区内需增长,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妇女发展权益,又是对农村地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有益探索,将为后续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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