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商务部了解到,中国化工集团间接控股的莱州东方石油化工港储有限公司(简称:莱州东方)已获得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据悉,莱州东方已接到商务部2009年第61号公告,确认该公司成为全国第6家获得原油仓储经营资格的公司。
据非公开资料透露,莱州东方共有4家股东,分别是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中艺华海)、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其中,中艺华海是国内石油经营单位中唯一一批既具有原油进口经营资质又具有国内销售经营资质的5家公司之一。而其他3家股东也同样很有来历。“它们均是中国化工集团的下属公司,因此我们被中化工间接控制。”莱州东方人士坦言,“承担战略储备也是我们的发展方向。”
目前,由中国化工集团油气开发中心投资的莱州港已经竣工,来自俄罗斯、韩国等地的原油正源源不断地通过莱州港进口到中国。
商务部数据显示,其他5家获得原油仓储经营资质的公司分别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龙口滨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分公司。(记者 李雁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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