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禁止行业协会从事固定或者变更价格等行为。
国家发改委12日在其网站发布公告,就《反价格垄断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涉及中国境内和境外的价格垄断行为。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6日。
据征求意见稿中第九条指出,禁止行业协会从事下列行为:
(一)制定发布行业协会规则、决定、通知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二)召集本行业的经营者讨论并形成协议、决议、纪要、备忘录等,固定或者变更价格;
(三)为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提供便利条件;
(四)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的应当依法禁止的其他价格垄断协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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