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调整主要经济统计数据发布计划的公告
为及时、全面满足社会公众对我国主要经济统计数据的需要,国家统计局自今年8月份起,在年度、季度新闻发布会基础上开展月度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工作。发布会将原计划按月定期分别发布的上月工业生产、固定资产投资、消费品市场、居民消费价格和工业品出厂价格等主要经济统计数据,在每月11日左右集中统一发布(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季度数据发布除外)。同时,《2009年国家统计局经济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中计划的相应月份的以上经济统计数据将不再单独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统计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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