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财政体制审计调查情况。
从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状况处于中等水平的48个市及其所属108个县入手,对财政体制运行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增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推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完善,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一是基层政府自主调控财力较少,事权与财力不完全匹配。2007年,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政府能自主调控的财力仅占其可用财力的19.3%。从支出方面看,县级财政支出占这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支出总额的54.8%,却承担了73%的财政供养人口和80%以上的义务教育学生、城镇低保人员的支出。相当部分支出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和支撑。
二是地区间财力不够均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差距较大。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东、中、西部的省本级2007年人均可用财力分别为16.98万元、7.3万元和10.38万元,中西部省份人均可用财力明显低于东部省份;从县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看,地区间差距也比较明显,如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图书数、千人拥有医疗技术人员数和农村低保标准前20名的县分别是后20名的5.1倍、5倍和6.8倍。
三是部分地方收支管理不够规范。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13个省本级预算2007年少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2127.71亿元,有848.26亿元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抽查的43个开发区中,财政收支未纳入其所属市本级预算管理的有31个。这种做法,既影响了预算的完整性,也不利于人大和政府的有效监管。
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已责成财政部研究。对体制方面的问题,财政部和有关地方政府正在研究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对预算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地方政府正在陆续将土地出让收入等应纳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收入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二、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共审计55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85个所属单位。2008年,这55个中央部门共收到财政拨款3451.66亿元,占中央财政本级支出的26%。审计财政拨款1159.58亿元,其中:部门本级859.03亿元,占这些部门本级财政拨款总额的95%;所属单位300.55亿元,占这些部门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总额的12%。
从审计情况看,中央部门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一是执行预算比较严格。有98%的财政拨款预算得到及时足额批复,财政拨款支出完成预算的97%,在中央部门公用经费预算统一削减5%的基础上,44个部门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控制在预算之内。二是内部管理不断完善。7个部门建立了预算内部公开制度,大部分部门探索试行了项目绩效考评制度,有的部门扩大了财务联网集中核算范围,有的开展了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三是依法理财和预算观念得到加强。审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呈下降趋势,今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违规问题金额占审计财政拨款额的比重比去年下降了3.2个百分点;44个部门还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3项,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这次审计发现违规问题40.5亿元,损失浪费问题4.67亿元,分别占审计财政拨款额的3.5%和0.4%。主要是:
(一)挤占挪用和转移财政资金14.83亿元。其中:民航局、体育总局等39个部门本级5.81亿元,质检总局、国家物资储备局等39个部门所属的117个单位9.02亿元。上述资金主要被挪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项目支出及弥补所属单位经费等。
(二)多报多领财政资金3668万元。其中: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5个部门本级2035万元,国土资源部、广电总局等5个部门所属的7个单位1633万元。
(三)违规收费6.22亿元,其中知识产权局、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门本级3.37亿元,交通运输部等7个部门所属的8个单位2.85亿元;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19.08亿元,其中林业局、新闻出版总署等13个部门本级12.54亿元,商务部、国资委等12个部门所属的55个单位6.54亿元。
(四)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管理不够严格。结合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署对24个中央部门的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进一步加强公务出国(境)管理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精简会议和公务出国(境)团组,费用支出明显下降。2008年,24个部门会议费支出2.17亿元,比上年下降了17.8%;公务出国费支出1.91亿元,比上年下降了17.9%。但少数部门和单位会议费和公务出国费的管理不够严格,个别单位存在铺张浪费、虚列支出和套取资金等问题,个别单位还在公务出国(境)团组中擅自增加人员和出访地点、改变行程或延长境外停留时间等。
(五)对25个中央部门2008年决算(草案)的审计,延伸审计了112个所属单位。结果表明,这些部门的决算(草案)基本反映了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此次审计共查出20个部门存在少计收入、少计结余和少计资产等问题,涉及金额16.71亿元。
此外,由于部门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往往晚于部门预算编报时间,部门工作安排与部门预算安排不能很好地衔接,导致部分部门预算年初难以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影响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教育部、审计署等15个部门本级年初预算有103.92亿元未细化;科技部、新华社等29个部门本级动用的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等45.81亿元未编入部门预算。
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已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及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等规定积极整改,在审计过程中已纠正各类问题14.72亿元,制订了86条整改措施,12个部门成立了会议费清查小组,5个部门已对有关人员给予政纪处分。部门决算(草案)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照审计长签署的意见在财政部批复决算前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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