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湖南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今天(6月15日)正式公布,新的省政府组织架构已经出炉。
今天召开的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透露,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其中组成部门26个、直属机构16个、部门管理机构7个、议事协调机构和常设办事机构3个。此次中央批准湖南省设置省政府工作部门42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机构总数减少4个,精简7.7%。下午17:11分,省编办综合督查处在湖南人事编制网上公布了调整后新组织架构的具体设置。
以下为各部门具体调整变化情况:
省经济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合并,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合并,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在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局、省广播电视局的基础上,将城市客运、交通战备、省内民航机场、电影发行放映等有关管理职责进行整合,分别组建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将原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分别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将原省地方金融证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分别更名为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并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进一步理顺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关系。新组建省公务员局。保留省外国专家局、省地方税务稽查局,纳入省政府机构限额。
组建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与省委农村工作部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省委机构序列。原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既是省委的工作部门,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入省委机构序列。
经过上述调整,此次机构改革后,省政府共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另设部门管理机构6个。
新设机构具体如下:
(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挂省人民政府研究室、省参事室牌子)。
(二)省政府组成部门(24个):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与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监察厅(与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机构列入省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省政府机构个数,编制列入省委机构序列)、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挂省招商合作局牌子)、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挂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
(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1个):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省政府直属机构(16个):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体育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既是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也是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五)部门管理机构(6个):省宗教事务局,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卫生厅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地方税务稽查局,由省地方税务局管理。
(六)其他: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记者 谢伦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