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发布《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
和《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2009年5月13日,水利部部长陈雷签署第37、38号部令,发布了《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和《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
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入海河口(以下简称三河口)是承泄大清河、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蓟运河洪水和天津市区涝水的入海尾闾,是海河流域最重要的三个入海河口。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多年连续干旱和用水量的大幅增加,河道断流、河口淤积、地面沉降等问题日趋严重,乱围乱占河口的现象比较普遍,导致河口泄流能力下降,影响到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的防洪安全。2001年,水利部批准了《海河流域海河口、永定新河口、独流减河口综合整治规划报告》。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加强海河流域近期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加强河口整治并依法加强对河口的管理。为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强对三河口的管理,保障三河口综合整治规划的实施,水利部制定了《海河独流减河永定新河河口管理办法》。该办法对三河口管理的职责分工,综合整治规划及规划治导线的效力,三河口管理范围,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实施、开发建设项目等活动的管理,河口清淤排泥场的划定、管理和保护,以及河口整治与建设等作出了规定。该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强三河口的管理,维护河口的行洪、排涝和纳潮等功能,保障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安全,促进河口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黑河是我国第二大内陆河,流经青海、甘肃和内蒙古三省(自治区)以及东风场区,水资源不足问题突出。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长,出现了流域水土资源开发过度,进入下游额济纳绿洲的水量逐渐减少,河道断流天数增加、尾闾湖泊相继干涸,地下水位逐年下降、沙尘暴频发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省际水事矛盾也十分突出。经国务院批准,水利部于1997年发布了黑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2000年,水利部印发了《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开始对黑河干流水量实施统一调度。2001年,国务院批复了黑河流域近期治理规划。九年来,《暂行办法》的实施对于维护水量调度秩序,执行国务院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黑河流域近期治理规划的实施,流域来水用水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黑河水量调度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暂行办法》已难以满足需要。为此,水利部在系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黑河干流水量调度的原则、管理职责、调度责任制、调度依据、一般调度期水量调度、关键调度期水量调度、洪水期水量调度、应急水量调度、水文断面控制、调度总结、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全面规定。该办法的实施,对于加强黑河干流水量统一调度,合理配置黑河流域水资源,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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