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贸委、省信产厅合组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人事厅、劳保厅合并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升格”成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卫生厅管理
省经贸委员会、省信产厅合组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事厅、省劳保厅合并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分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卫生厅管理……在国务院大部制改革亮相一年之后,广东的“大厅局”方案终于掀开了神秘面纱。近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7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6个。2010年,广东将在全省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省政府机构改革将于200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据悉《方案》调整优化了组织结构,进一步精简和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撤销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议事协调机构,规范原来关系不顺的议事协调机构。理顺了职责关系,坚持一件事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与协办关系,形成工作合力。
《方案》要求,推进省直管县的财政体制改革,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县(市)推行省直管县(市)试点,减少行政层级、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的综合约束机制,建立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加快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2010年在全省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追究力度;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逐步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转移出去,切实减少政府对企业和社会的直接干预。
依大部制设立“大厅局”
《方案》参照国务院机构框架对省级政府进行相应调整,依大部制改革的特点很鲜明。
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把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该机构挂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省人事厅与省劳动保障厅的职责将合并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省委机构序列;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将省交通厅的职责,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的职责,以及交通战备工作职责、地方铁路建设职责划入省交通运输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公共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由省卫生厅管理,现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省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保留,其职责并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保金融粮食部门“升格”
一些重要的战略性职能得到重视。例如,环保日益受到重视,本次改革组建省环境保护厅,将省环境保护局职责划入,直接“升格”为省政府组成机构。
此外,金融业对于广东的发展和产业调整很关键,相应地,此次改革也将省金融服务办公室更名为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粮食安全对于广东也极为重要,省粮食局由省发改委挂牌调整为由其管理。
省府改革6月底前完成
《方案》还要求完善综合经济部门职能。省发改委要重点加强宏观经济管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经济运行监测、投资宏观管理和社会发展预测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省财政厅要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构建以基本公共服务均衡为导向的财政投入和保障机制,合理调整改善财政支出结构,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省府改革将于6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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