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浙江省政府部分组成部门将作调整。浙江省政府3月30日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提请任命一批涉及调整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的负责人。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在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中表示,机构改革之后,浙江省政府将设工作机构42个,比改革前减少2个。其中,除省政府办公厅外,省政府组成部门设置24个,数量未变,合并的有2个、更名的3个、新组建的2个。
据了解,浙江省此轮机构改革目的是进一步调整优化浙江政府部门的组织结构,主要调整包括:
组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信息产业厅的相关职责,合并划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组建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事厅的相关职责,合并划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组建浙江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此外,调整方案还包括浙江省建设厅更名为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交通厅更名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更名为浙江省商务厅。(记者岳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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