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09—2013年)》解读
今后五年是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的时期,是长三角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所面临的新一轮快速发展期,也是长三角快递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编制好一个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的长江三角洲快递服务发展规划,对于抓住并用好战略机遇期、为长三角快递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发展规划(2009—2013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国邮政政企分开后,新组建的国家邮政局制定并发布的第一个区域邮政发展规划。国家邮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规划对区域快递服务发展的引领作用,把编制《规划》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和200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结合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实际,认真做好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无论从涉及范围、包含内容还是编制过程等都有许多创新,为了使行业内外加深对《规划》的理解,便于有关机构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现将《规划》解读如下。
一、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意义
编制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政策是政府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工作。国家局党组高度重视规划对全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把编制规划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2008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规划》紧紧围绕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结合国家邮政局《邮政业“十一五”规划》,明确了今后5年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是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加强快递服务管理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的重要依据。把《规划》宣传好、贯彻好,对于我们抓住并用好战略机遇期、创建长三角快递服务良好发展环境和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快递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规划》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国家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在长三角快递服务领域的细化和深化。
规划的主要功能是体现国家战略意图、规范政府行为、引导社会行为。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创立了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的最新发展成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具有统领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要加快邮政业等服务业的发展。这些重大战略思想、重要方针和重要文件体现了国家的战略意图,为快递服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对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
《规划》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邮政业“十一五”规划》要求紧紧围绕满足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对发展快递服务的需求, 将国家发展战略与区域快递服务发展的客观要求相衔接,体现了国家战略要求,是国家战略部署在区域快递服务的细化和深化。
(二)《规划》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是从宏观和全局的高度引领长三角快递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与社会、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即由偏重于国有经济改革转到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上来;由过多干预微观经济转到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上来。政企分开后的邮政管理部门正是按照这个要求,不断转变工作重心、转变工作方式、明确职能定位。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对于快递这个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通过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导向机制来引导企业行为。《规划》对于推进区域快递一体化发展,支持、鼓励和引导快递服务业各类市场主体加快发展,满足区域国民经济发展对快递服务的需求等,将发挥巨大的促进作用。
(三)《规划》体现了全行业发展共识,应成为长三角邮政管理部门和市场主体的行动指南。
《规划》以促进长三角快递服务又好又快发展为基本出发点,集中了区域内全行业的集体智慧,注重调研,贴近快递服务现实。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了长三角邮政企业和众多快递企业的建议,并多次听取相关部门、行业内外专家和学者的意见,提高了规划编制的参与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了全行业发展的共识。《规划》突出新的发展形势、明确了新的发展任务、指明了新的发展目标,提出了促进发展的政策与措施,加强了可考核性、可评估性和可操作性。规划的贯彻落实必将受到各类机构、企业和用户的监督,对于邮政管理部门履行市场监管、促进快递服务发展职责,对于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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