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2009〕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金融业发展的意见》(京发〔2008〕8号),积极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持货币信贷稳定增长,为首都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信贷支持
(一)保持本市货币信贷规模稳定增长。金融管理部门要指导银行机构认真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力争当年人民币贷款新增额不低于上年水平,各银行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新增额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同期贷款新增额增长幅度。银行机构要不断创新信贷产品、拓宽信贷领域,加快贷款审批,加大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增加信贷投放,保证信贷规模与经济增长相适应。
(二)鼓励和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首都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政府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搭建银企定期信息交流和融资对接平台,推动重点项目与银行信贷资金的直接对接。进一步加大信贷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规划、产业政策和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基础设施、重点开发区域发展建设和政策性住房开发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支持银行机构加快在京建立信贷专营机构。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积极支持银行机构在京设立独立核算的服务中小企业、高技术企业和“三农”的信贷专营机构。信贷专营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信贷审批、违约信息通报、损失拨备等风险管理机制,设立合理的风险容忍度,建立专业化金融人才队伍。
(四)加大对有潜力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基本面和信用状况较好、产品有市场竞争力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企业给予贷款重组和贷款利率优惠等支持。市金融工作局要协调有关银行制定综合融资方案,加大对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
二、不断完善市场功能,构建要素市场体系
(五)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平台作用,大力发展创新类产权交易业务。推动石油交易所、环境交易所、林权交易所完善治理结构,整合交易资源,加快平台建设。推进中国技术交易所建设,形成技术产权挂牌竞价、交易、结算的规范服务体系,建成全国技术交易中心,为技术产权提供高效交易平台。加快成立北京粮食交易中心。推动建立存量房、煤炭、艺术品、版权等专业化交易平台。鼓励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保险机构在京发展,推动区域性保险中心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建设。
(六)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发挥首都优势、总部优势和金融资源聚集优势,大力发展金融工具场外发行和交易市场。支持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发挥作为全国最大国债、企业债场外发行和交易平台的作用,创新登记结算品种,开展信托产品登记业务。支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展,推动其实现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集中登记。支持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巩固和提升北京作为全国债券发行和交易中心市场的地位。
(七)大力发展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支持国家有关部门推进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制度创新,增加挂牌企业数量,扩大流通股份规模,提供更加便捷的交易结算服务,加强挂牌企业监管,改善投资者结构。大力支持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基础上建立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八)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吸引、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的期货市场机构投资者,提升农产品期货市场服务水平,支持期货市场做优做强,提升期货市场服务首都经济的能力。探索以商品中远期交易、期货交易促进产业发展的新途径。引导企业科学进行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提升防范和应对国际市场风险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