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解读:未来三年我国汽车产业的行动纲领和政策保障
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记者张毅)国务院办公厅20日公布了《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提出未来三年我国汽车产业的八大目标八大重点任务,以及实现上述目标和任务的十一项政策措施。参与《规划》研究制定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黄永和21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规划》具有五大鲜明特色,为未来三年我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行动纲领和政策保障。
有目标、有重点任务、有政策措施的行动计划方案
黄永和说,《规划》提出的十一项政策措施分别解决拉动内需、外部环境和汽车产业本身发展问题。前四项是解决当前拉动内需的政策措施,包括减征购置税、汽车下乡、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清理限购汽车的不合理规定。这四项实际上是保增长的重要措施。
中间三项措施是解决汽车产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包括促进和规范汽车消费信贷,规范和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加快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建设。
而后四项则是解决汽车产业本身的问题。以结构调整为主,完善汽车产业重组政策,加大技术进步和投资力度,推广使用新能源也是产品结构的问题,最后一项是落实和完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
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黄永和指出,我国在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纯电动和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方面,目前处于领先地位。纯电动汽车是国际公认的新能源汽车最佳解决方案,但是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如果没有充电基础设施的支持,是无法发展的。充电基础设施完善之前,充电式汽车加混合动力汽车和普通混合动力汽车,都是过渡性的产品,下一步的重点是纯电动汽车。也不排除燃料电池汽车。
《规划》提出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指出发展电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是我国汽车产业提升国际地位,特别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提出了电动汽车产销形成规模的重大战略目标,通过改造现有生产能力,形成50万辆纯电动、充电式混合动力和普通型混合动力等新型汽车产业。
新能源汽车战略主要任务是推动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例如要求企业应该掌握新能源汽车的专用发动机和动力模块的优化设计技术、规模生产工艺和成本控制技术,并且建立动力模块生产体系,形成10亿安时车用高性能电池的生产能力。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和重点任务,《规划》针对性地提出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5项政策措施,包括启动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工程,由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给予补贴,支持大中城市示范推广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规划,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公务、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实现结构优化升级
黄永和说,加速汽车企业重组,促进汽车骨干企业的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是优化产业结构,特别是优化产业组织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一项重要的措施。多年来,由于体制、政策等多种原因,我国汽车行业的联合重组非常缓慢,从2000年到现在,只有两家进行了重组,也就是上汽和南汽成功重组。
《规划》提出三年内占市场份额90%以上的企业集团由目前的14家减少到10家以内,这句话实际上指的是提高市场集中度。到2011年前10家企业的市场集中度应该达到90%以上,并不是说强行将几家没有进入前十名的企业给兼并掉。
汽车零部件方面提出了支持零部件骨干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扩大规模,提高国内外汽车市场配套的份额,措施中提出了三个政策支持。一是制定支持汽车零部件企业重组的措施。二是支持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产品资源,开发新产品。三是鼓励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联合开发和制造新产品和关键总成。
推动汽车下乡改善农村交通运输工具落后现状
黄永和说,汽车下乡既可以拉动农村内需,又有利于自主品牌发展。从长远来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改善现有农村交通工具落后的重要举措。国家财政今年安排了50亿元,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农民购买1.3升以下微型汽车,以及将三轮汽车或者是低速货车报废换购轻型货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汽车下乡的实施细则,由财政部牵头已经制定完毕并下发执行。
黄永和指出,据有关方面测算,汽车下乡专项计划,年内有可能拉动100万辆轻型货车和微型客车的消费。
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加快自主品牌发展
黄永和指出,近年来我国自主品牌乘用车发展取得很大进步,但正如《规划》所指出的那样,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自主品牌轿车发展乏力。《规划》提出要实施自主品牌战略,着力培育自主品牌,扩大自主品牌汽车的市场比例。《规划》提出,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份额要超过40%,其中轿车超过30%。自主品牌汽车出口占产销量的比例接近10%。
《规划》对实施自主品牌战略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包括在技术开发、政府采购、融资渠道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引导汽车生产企业将发展自主品牌作为企业战略重点,支持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国内外并购等多种方式发展自主品牌。
黄永和说,什么是自主品牌,应该有四个条件。一是由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也就是注册商标。合资企业在中国注册的汽车品牌,也是自主品牌。二是必须是国内企业,也就是商标注册人在全球范围内独家拥有商标专用权。三是国内汽车生产企业要拥有该品牌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工业产权、产品改进和认可权以及产品的技术转让权。四是必须作为消费者识别的主要标志,必须在汽车外部显著位置如车头和车尾加以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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