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共2975亿元。减免农业税,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农民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大幅度增加对农业、农村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建设投入。
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3397亿元。进一步增加对农民的种粮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在全国彻底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在我国实行了长达2600年的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共4318亿元。
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共5955亿元。全部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增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从2008年起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根据情况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2009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三农”投入7161亿元。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投入,取消县及县以下相关资金配套要求。要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今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平均每斤分别提高0.11元和0.13元。中央财政拟安排补贴资金1230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继续增加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中央财政拟安排资金130亿元,比上年增加90亿元。根据农资价格上涨幅度和农作物播种面积,及时增加农资综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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