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地说,居民的日常感受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不一致是很正常的情况。
一般来说,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有这么几点原因:
1、上面说到,CPI在我国叫做城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由于我国城乡人口有13亿,这13亿消费者中有乡村居民有城市居民,有收入高的也有收入低的,有生活在东南沿海的居民也有生活在内地的居民,所以我们说CPI是13亿人平均水平的CPI。因而,当某个人谈对CPI的感受时是他(她)的个体感受,个体感受肯定会与平均水平的CPI有差异。打个比方,我国有世界是最高的高原─青藏高原,有世界海拔最高的山峰─珠峰,而东南沿海大多地区海拔较低。那么,如果您生活在东南沿海就会感到平均海拔高了,而如果您生活在青藏高原就会感到海拔低了。
2、国家统计局公布CPI时,公布的大多是总指数和类指数,因此消费者做比较时,一般是用自身感受的某种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的变动情况与CPI总指数或某类指数比较,从而得出CPI走势与感受不一致的结论。比方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某月份CPI同比上涨1.5%(但居住类商品和服务项目却上涨了5%),如果这段时间您正好装修房子,买的建筑材料价格上涨了许多,当您看到1.5%的价格涨幅时,肯定感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CPI低了。
3、不希望价格上涨的潜意识在起作用。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蒸蒸日上、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因此总是希望市场价格不涨或者下降才好。在这种愿望下,一种情况是我们一般对市场上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的下降不敏感或者没什么反映,但对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的上涨比较敏感(比如说前几年来,猪肉、鸡蛋的价格下降不少,大家没什么反映,而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涨较多反映强烈);另一种情况是,有些商品价格下降很大,但大家日常生活中不常消费这些商品,所以对这些商品价格的下降就不敏感,而对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消费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价格的上涨反映强烈(比如说,近几年来手机、彩电大幅度降价,但这些商品我们不经常消费,所以就不敏感,而水、电、燃气价格大幅度上,而这些商品我们天天要消费,所以我们感受强烈)。
4、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不同导致了对价格指数感受的不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有了巨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了极大提高,但高收入者毕竟只是少数,绝大多数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还不高。一般来说,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的高低会造成对价格指数感受的差异。高收入者消费水平高消费内容广,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强;反之,低收入者消费水平低、消费面窄,收入主要用于吃、穿、医疗和子女的教育等方面上,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低。近几年来,一些生活必需品不断涨价,因此低收入者居民反映敏感,感觉实际消费价格上涨的幅度应该比公布的CPI数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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