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派记者曾向荣)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提交了她的又一份提案,建议个人所得税以家庭和年度为单位核算。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以个人为单位,张晓梅委员提议改为以家庭为单位、以年度时间为一周期来进行,这样基本保证了一个家庭最基本的消费、生活需求,免除了月度征收的繁琐。
她认为,这样做有利于拉动消费,而且更能够体现社会公平。
在张晓梅看来,如何让个税兼顾不同家庭、不同地区、不同收入来源等内容,才是最终解决个税公平问题的关键。
核心提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个税改革重要参与人刘恒近日透露,起征点将调整到2500元,且最快可能在今年4月份左右实现。昨日有消息传出,刘恒向中央部门递交的“改革税率、扩大低税范围”的个税改革方案获“拟采用”的回复。
昨日有消息传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个税改革重要参与人刘恒向中央部门递交的“改革税率、扩大低税范围”的个税改革方案获“拟采用”的回复。
刘恒近日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也透露,起征点将调整到2500元,且最快可能在今年4月份左右实现。
对此,国家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昨日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短期内不太可能大幅提高个税起征点,提高个税起征点要举行听证。
“我个人认为,短期内将个税起征点大幅抬高的可能性不太大,如果有必要做很大的调整,也一定要召开听证会,因为利益诉求不同。即使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左右,大部分工薪阶层人员都不用交税,但减负幅度不大,个人少交十几元或几十元,对扩大内需起到的作用有限,但对整个税制的运行却带来不利影响。”
该不该提高起征点?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一类城市起征点应提到5000元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容时尚报》社社长张晓梅认为,目前个税起征点定在2000元有点偏低,而且不同工资水平的城市应有区别。她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类城市的个税起征点可提高到5000~6000元。
她还建议,个税可从现行的月度征收改为以年度征收。这能使监管征收部门有时间去调研、监控每一个家庭的实际收入状况、支出状况,在一年后进行统一的一次性征收。这样不仅能够提高征收效率,而且也能够为我国家庭实际收入情况得到第一手的科学数据。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杨卫华:5000元起征很难实现
曾参与我国个税改革的讨论工作的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广东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主任杨卫华教授表示,个税的深层次改革一直在研究,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目标已确立。而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征收改革方向应逐步推进,避免单纯调整个税起征点“一刀切”的不公现象。
将个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或5000元以上能否实现?对此,杨卫华认为,在当前金融危机及政府号召扩大内需的背景下,降低个税确实可让每个纳税人直接受益。但是,起征点调整应在不影响国家正常的税收范围内进行,提高个税起征点,可以减轻收入中等偏下人群的税收负担,但个税起征点的调节也应是一个逐步调整的过程,不宜调整幅度过大。杨卫华认为,“5000元的起征点实际上很难实现。我国政府为了改善民生、扩大内需和物价上涨等原因,个税起征点调整为3000~3500元更为实际可行。”
国开行副行长刘克崮:调高起征点受益的是富人
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说,“大家都在呼吁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减轻低收入者的缴税负担,但我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是大体合适的。刘克崮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不仅帮不到穷人,反而帮的是最富的人。”
刘克崮说:“假如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2500元,有一部分群体得益是很明显的,那就是月收入在2001元到2049元之间的人不用交税了,但他们实际上每月就少交25元(500元的税率是5%)。而大量的真正的低收入者或者说穷人是月收入2000元以下的,他们本来就不用缴税,起征点提高之后,他们仍然不用交税。因此,起征点提高的政策对低收入者来说,没有任何好处。”
刘克崮认为,个税起征点的提高,真正受益的群体是高收入者。“他们是以收入的档次来按5%、10%、15%至45%的税率来交税的。起征点如果从2000元提到了2500元,他们就从2500元开始按第一个档次的税率开始缴税,这样就把本应纳税额最上面的那个500元挤出去了。”比如说,本来应按10%的税率缴税的人每月就可以减少50元的税负,以此类推,本来税率越高的富人少交的税就越多。
刘克崮总结:“起征点上调,最终结果是富人得了大益,中等收入者得了小益,大量的低收入者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因此,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是与大家的初衷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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