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强农 扩大内需 拉动生产
——财政部、商务部就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张旭东、韩洁)作为一项惠农强农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的重要措施,家电下乡工作已于今年2月1日在全国展开。为充分发挥政策作用,19日召开的国务院第51次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财政部、商务部负责同志针对此次政策详情、具体操作环节以及出台背景,20日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新华社记者: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等扩大内需政策实施力度,具体出台了哪些新的政策措施?
财政部、商务部:按照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此次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具体内容:
一是再次增加家电下乡补贴品种。即在农民购买的彩电、冰箱(冷柜)、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给予财政补贴后,对新增加的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和空调四类产品由各省(区、市)自主选择两类实施的政策进行调整,改为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同时再增加农民需求意愿较高的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这样,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家电下乡补贴品种一共增加到了10大类。其中,摩托车归入即将实施的“汽车下乡”补贴渠道。
二是调整补贴产品限购政策,由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限购1台补贴产品放宽到2台。
三是对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及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实施家电下乡的地方配套资金,改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这些地区可根据财力状况加大对家电下乡补贴力度。
四是简化财政补贴兑付手续,由市县财政部门组织家电下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联合下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在销售网点现场审核兑付补贴资金。对银行网络不发达的偏远地区,可采取现金发放方式。财政安排适当工作经费,支持各地广泛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和补贴审核兑付等工作。
五是完善产品招标方式。根据家电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原则上一年一次招标。对手机等技术更新快、价格变化快的产品,可以半年为周期进行招标。对质量有保证、流通网络比较完善的下乡产品及企业,简化招标办法。
新华社记者:家电下乡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国家为什么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工作推广力度?
财政部、商务部: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对于惠农强农、扩大内需、拉动生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举措。
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及国内外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促进家电下乡的指示精神,财政部会同商务部从2007年12月开始,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即对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冷柜)、手机3类产品,按销售价格13%给予财政补贴。2008年12月1日起,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2个省(区、市),补贴产品增加洗衣机。从实施情况来看,成效显著。家电下乡产品成为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首选,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2008年先期试点三省家电销量增长40%;农村家电销售服务体系得到明显加强改善。不仅实现了惠农的政策目标,还取得了稳定家电行业发展、均衡内外贸等多重政策效果。
2008年9月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影响日益加深,新形势对家电下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经济形势变化,为进一步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自2009年2月1日起,余下的1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启动家电下乡工作。同时,按照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精神,又增加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补贴品种。
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立足当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大局,财政部近期会同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对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政策、加大工作力度,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意见》,相关具体措施已经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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