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9日)获悉,《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正式公布实施。改革后,省政府机构设置总数47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部门管理机构6个。改革在今年上半年完成。《方案》主要内容:
一是组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省经委为基础,将经委承担的工业管理方面的职责,无线电管理的职责,信息产业的职责划入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国防工办、中小企业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改为部门管理机构,由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中小企业局承担的农产品加工及质量监督管理等职责划入省农业厅。不再保留省经委、信息产业局。
二是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再保留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三是组建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省环保局。
四是组建煤炭工业厅。以煤炭工业局为基础,将煤炭工业局的职责、省经委等有关部门涉及煤炭工业的职责整合划入煤炭工业厅。不再保留省煤炭工业局。
五是组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建设厅的基础上,将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六是组建交通运输厅。将交通厅的职责、建设厅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交通厅。
七是调整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卫生厅的部门管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八是清理规范地方自定机构、议事协调机构。省政府参事室、金融办改为省政府办公厅内设机构;扶贫办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改为农业厅部门管理机构;畜牧局改为农业厅的内设机构。同时,对法制、安全生产、人防、外事、广电、机关事务等机构进行职能整合、机构调整规范。法制办由省政府办公厅的部门管理机构,改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不再与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办公,仍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人防办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改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外事办公室(挂侨务办公室牌子)更名为外事侨务办公室;广播电视局更名为广播电影电视局,将文化厅的电影管理职能划入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直属机构,确定为正厅级建制。(山西日报记者贺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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