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贷款换石油”谈判近日落下帷幕。分析人士指出,中俄双方关于长期原油贸易、中俄输油管道建设运营以及贷款协议的达成,意味着中俄两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对于我国能源供应多元化及俄罗斯能源出口多元化均有积极意义。但效果如何,尚有待于长期合作的推进和实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近日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分别签署了开展长期原油贸易的协议,并与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签署从俄罗斯斯科沃罗季诺到中国边境的管道设计、建设和运营协议。国家开发银行也分别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签署了贷款协议。
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在官方网站公布的声明称,在俄方从中方获得贷款的基础上,俄罗斯将在未来20年每年向中国输出1500万吨石油。中石油有关人士向新华社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同时表示,从俄罗斯斯科沃罗季诺到中国边境的管道将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0年投入运营。管线的建设将与俄罗斯远东原油管道一期建设同步进行。
中俄原油管道协议的签署建立在去年中石油和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签署的俄罗斯远东原油管道中国支线原则协议的基础上。根据原则协议,双方将在俄罗斯远东原油管道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共同建设和运营从俄罗斯远东城市斯科沃罗季诺经中国边境城市漠河到中国大庆的中俄原油管道。中俄原油管道在俄罗斯境内长约70公里,在中国境内长约960公里。
目前关于这笔贷款的数额、利率及还款方式等中俄双方均未予以披露。而根据中俄双方去年10月签署的框架协议,我国将向俄罗斯石油公司和俄罗斯国家石油管道运输公司分别提供150亿美元和100亿美元的贷款。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凤英说,中俄原油长期贸易和管道协议的签署是中俄双方在国际油价下跌的背景下做出的理性选择,其效果对中俄双方是“双赢”的。
她分析说,当前国际油价处于低位,有利于生产方和购买方做出更为理性的选择。俄罗斯作为能源出口大国,目前面临着出口多元化的问题;而我国作为石油消费大国,实现能源供应的多元化对于我国能源供应安全至关重要。
陈凤英强调,当前我国大部分的石油进口都通过马六甲海峡,海峡运输面临的压力和风险都很大,我国有石油运输和供应途径多元化的要求。相对于海运和铁路运输来说,基于运营成本的考虑,原油管道建设完成后,将有利于供应稳定性的增加。
据了解,中俄以前就曾签署过长期原油供应的协议,希望基于管道的建设实现俄罗斯原油对中国的长期供应。然而,中俄原油管道协议的谈判历经近9年,其间线路多次修改。此次“贷款换石油”的谈判也曾出现反复,终于达成协议。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说,这一系列协议的签署对中俄双方来说无疑是互利的合作。这次长期原油贸易和管道协议与中方对俄方的贷款协议捆绑在一起,恰逢经济危机时期俄罗斯对资金需求上升,将有利于促进协议的执行。
陈凤英指出,中俄关于石油贸易和管道协议的签署,将在西北陆路和海上之外,为我国东北地区增加一条石油供应的管道,有利于我国石油工业的布局。她同时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能源供应的需求将越来越高,俄罗斯在电力、核能、煤炭等方面资源丰富,加强双方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是中俄双方的共识,重点是“双方能够共同努力,确保已谈成的所有项目按照商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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