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成都市民政局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每人100元。成都也因此成为中国大陆消费券第一个“吃螃蟹”的城市。
根据安排,消费券已于2008年12月29日前由各区(市)县民政局组织发放到户,需在2009年1月31日前使用,过期作废。发放对象为2008年12月1日至20日前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三类人员,受惠人口达到37.91万。
向商场或超市集中采购消费券,往往存在按比例返点,这部分返点资金将流向哪里?成都市明确规定,民政部门向商场购买消费券时,要把商场的返利计入资金用款计划,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此次成都发放消费券是否会进一步惠及普通市民?成都市民政局副局长陈翔军表示,今后是否扩大消费券的惠及面,要根据当时财政情况进行研究,目前暂时还不可能。
在成都拥有1000多家网点的红旗超市统计,消费券推出后,销售额开始回升,去年12月的销售额比11月增加了数百万元。“这个效果应该说客观上是达到了,但我们并不认为发放消费券对拉动内需有太大的作用。”成都市民政局低保处闵莉称。
据成都市民政局介绍,之所以成都市发放的消费券使用效率较高,一方面因为有针对性的发放给的确有消费需求的特殊群体,另外,春节前夕这个时点推出消费券,人们采购年货导致需求量较大。消费券的使用主要集中在大米、油、调料等方面。(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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