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要闻 发展观察 新闻跟踪 经济发展 减贫救灾 社会发展 全球招标投标 商务资讯 观察思考 发展报告 数字报告 白皮书 中国之窗 世行在中国
专家专栏 政策解读 宏观经济 区域发展
行业动向
行业规划 金融证券
金融法规
贸易发展 工程项目/ 数据库/周刊 企业发展
国情公报 经济数据 经济名词 采购商
发展要闻  -央行:房贷借款人月还款额不得超收入50% 城镇人均建筑面积22平 -中国军舰编队6日抵达亚丁湾 32名中国船员遇海盗脱险 大事回顾 -以军攻入加沙 首次与哈马斯大规模交火 已555人死亡 中方吁停战 -中国制造业再出低迷指数 钢铁业遭遇寒冬 宝钢四季度亏损成定局 -中国外贸增长七年首见"负" 预计今年进出口增幅跳水 将降至5% -吴晓求:今年股市"不会太坏 也不会太好" 2009中国股市十大预言 -田文化或获产销伪劣产品罪最高刑罚 双面人生 随州命案8人遇害 -国资委对央企投资冲动发预警 央企2008年利润预计同比下降30% -传中国拟设立石油稳定基金 两巨头价格战扩大 京沪油价差超7毛 -期货投资基金有望试点 保监会将险企分四类 两类险企高管可限薪
首页>>政策解读
《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9 年 01 月 06 日 
字号:    打印本文章 写信给编辑

《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8年第124号
【发布时间】2008-12-10
【实施时间】2009-01-01


  根据《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1号)和《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0号),现发布《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见附件),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09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共50种,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以下简称许可证局)、商务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特办)及商务部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相应货物的出口许可证。
  (一)许可证局负责签发以下6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玉米、小麦、棉花、煤炭、原油、成品油。
  (二)特办负责签发以下33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大米、玉米粉、小麦粉、大米粉、锯材、活牛、活猪、活鸡、焦炭、稀土、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锌矿砂、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钼、磷矿石;蔺草及蔺草制品、碳化硅、氟石块(粉)、滑石块(粉)、轻(重)烧镁、矾土、甘草及甘草制品;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天然砂(含标准砂)。
  (三)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以下11种货物的出口许可证: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锌及锌基合金、部分金属及制品、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钼制品、柠檬酸、青霉素工业盐、维生素C、硫酸二钠。

  二、在京中央管理企业的出口许可证由许可证局签发。

  三、为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对部分出口货物实行指定发证机构发证或指定口岸报关出口。企业出口此类货物,须向指定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并在指定口岸报关出口;发证机构须按指定口岸签发出口许可证。
  (一)锑及锑制品指定黄埔海关、北海海关、天津海关为报关口岸。
  (二)轻(重)烧镁的出口许可证由大连特办签发,指定大连(大窑湾、营口、鲅鱼圈、丹东、大东港)、青岛(莱州海关)、天津(东港、新港)、长春(图们)、满洲里为报关口岸。
  (三)甘草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大连海关为报关口岸;甘草制品指定天津海关、上海海关为报关口岸。
  (四)以陆运方式出口的对港澳地区活牛、活猪、活鸡出口许可证由广州特办、深圳特办签发。
  (五)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复出口的:(黑龙江省)指定大连、绥芬河为报关口岸,由黑龙江省商务厅签发出口许可证;(内蒙古自治区)指定满洲里、二连浩特、大连、天津、青岛为报关口岸,由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签发出口许可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指定阿拉山口、天津、上海为报关口岸,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经贸厅签发出口许可证;(福建省)指定福州、厦门、莆田和漳州为报关口岸,由福建省外经贸厅签发出口许可证。
  (六)标准砂出口许可证由福州特办签发;对港澳地区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由广州特办签发;对台湾地区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由广州特办和福州特办(分别向广东省、福建省符合天然砂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的企业)签发,并在本省口岸报关出口。

  四、按照2001年国家林业局、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试点管理办法》(林计发〔2001〕560号)的规定,有经营资格的试点企业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复出口的,须凭《进口原木加工锯材出口证明》向本公告第三条第(五)项列明的发证机构申领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须在许可证备注栏注明“进口原木加工锯材”。

  五、对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管理的货物,发证机构须凭商务部公布的中标企业名单及其中标数量和招标办公室出具的《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签发出口许可证。

  六、自2009年1月1日起,对磷矿石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其出口许可证由特办签发;对青霉素工业盐、维生素C、硫酸二钠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其出口许可证由地方发证机构签发。

  七、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蚕丝类和部分金属及制品中的部分钢材产品的出口许可证管理,企业报关出口不再需要申领出口许可证。

  八、自2009年1月1日起,铟及铟制品、钼的出口许可证调整为由特办签发。

  九、对加工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许可证的签发,按商务部、海关总署2008年第100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十、对不实行“一批一证”管理的货物,发证机构须在许可证备注栏注明“非一批一证”。

  十一、发证机构应严格按商务部颁布的《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规范》(商配发〔2008〕398号)等有关规定签发出口许可证。

  本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发证机构发证目录(出口)》同时废止。

  附件:2009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1   2   3   下一页  



相关文章:
钢材出口许可证制暂时取消 专家:不受根本性刺激
出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规范(全文)
网上公示:符合09年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企业名单
09年锡及锡制品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和申报程序
图片新闻:
海关总署预警:外资加强控制我粮食领域 应保证粮食安全
湖南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方案获批 700亿元投向试验区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