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贷款路段的银行债务户头都是交通部门的名字。”湖北省公路局费收处主任王健民告诉记者,普通公路收费站在1999年实行收支两条线统贷统还后,债务全部转入省市公路管理处。
公路债务近年来始终困扰着这个“九省通衢”的中部省份。在2008年湖北省的人代会上,蔡甸区区长谢宗孝表示,只要能撤除横在蔡甸区和中心城区的唐河收费站,蔡甸区财政愿意补偿相关费用。这一提案立即得到了湖北省交通厅的支持。
7月,湖北省交通厅决定,年内以撤销唐河收费站为试点,探索通过政府回购等方式撤并公路收费站,降低公众出行成本,并力争将武汉城市圈作为中部地区撤并调整普通公路收费站的试点。
但回购方案后来没了下文。
“一条路跨越几个行政区,就我一个区买单,不公平。”武汉市蔡甸区交通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此解释回购案的难产。
王健民认为,一般中部地区的区县级财政一年收入也就4亿-5亿元,拿出几个亿来给公路贷款兜底,阻力很大,也不太现实。
谁来买单?
12月6日,燃油税改方案公布,转机出现。
方案中提出,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分别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交通运输部规划司战略规划处处长刘占山表示,目前有关部委正在确定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站的可行性时间表。东部发达地区有望率先取消,中西部地区则会逐步取消,时间限度为5年。
而不等时间表排出,部分省市已经开始了第一批补贴名额的争夺。
12月19日,林志慧即在一次会议上宣布,湖北拟一次性撤消境内所有二级公路收费站。她表示,如果中央补贴政策到位,不如一次撤掉。“撤除早,将早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
刘占山此前透露,在燃油税改革的第一稿里,原拟在2009年1月1日征税之时全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但后来该方案遭到否决。
尽管最终央地分摊的方案细则还未出台,中央很快就定下了“地方主体”的基调。在12月22日的全国交通厅局长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表示,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需按照“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的总体思路制定实施方案,号召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投入。
《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成品油消费税为中央收入,中央将从2009年起,按月向地方财政拨付资金。
审计署于今年2月27日发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地方政府依赖银行贷款大量修路,造成收费公路建设规模过大,超出了自身财力和资源承受能力,增大了偿债风险和资源风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守信告诉记者,随着燃油税最终以中央税身份亮相,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使得原先从下游零售环节征收、成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的希望落空。地方政府和部门,希望能从税补中尽可能多分一杯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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